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简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0-002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振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审议股东监事辞职及增补股东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简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0-003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监事辞职及增补股东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股东监事张书梅同志的辞职信,张书梅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股东监事职务。公司于2020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监事辞职及增补股东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同意长白山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王东同志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东同志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王东,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10月30日出生,高级会计师职称。1989年7月毕业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1993年9月-1996年7月在职参加长春税务学院会计学专业函授学习,取得本科学历。曾任敦林财务处成本会计、副处长、处长,现任长白山森工集团资产财务部副部长。

  公司及监事会对张书梅同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简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0-004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王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王昆、董事纪景臣出差在外未能参加;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许广春、张书梅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安国柱出席,副总经理仇永光、孙青春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景区管理服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此项议案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隋海波、丛亚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程序、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本版导读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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