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邓烨芳女士的通知,获悉邓烨芳女士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融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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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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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限售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且本次股权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同时,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