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郭成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7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自2019年12月27日-2020年6月26日,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刘克平先生拟减持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高级管理人员渠汇成先生拟减持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高级管理人员郭成尼先生拟减持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高级管理人员崔兴建先生拟减持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高级管理人员张会亭先生拟减持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

  2020年1月8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郭成尼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数量减持过半的告知函》,鉴于郭成尼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成尼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成尼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成尼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成尼先生、崔兴建先生、张会亭先生以外的上述其他高管均未开始减持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成尼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数量减持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52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5.39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63.00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4,199.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63.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8)第00005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及相关开户银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账户名称: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银行账号:14650078801300000145

  专户资金用途:新型阀门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8年4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对子公司增资方式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项目”节余资金9,923 万元以增资的形式为莱州伟隆“新型阀门建设项目”提供建设资金,将原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变更为使用“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门生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增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对子公司增资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新型阀门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利息1.84元,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款项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公司已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本版导读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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