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号),要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获得部分债务豁免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书面说明,且于2020年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鉴于本次关注函涉及的部分问题还需进一步论证、完善,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积极推进回复工作,争取于2020年1月15日前向深交所报送关注函的回复及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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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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