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4,589,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7%。本次质押后,联明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78,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51%,占公司总股本的41.08%。

  ● 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蔚娣女士、上海联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保安”,曾用名:上海联明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121,528,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0%。本次质押后,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蔚娣女士、联明保安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7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1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联明集团的通知,联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1月7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联明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1,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78%,占公司总股本21.46%,对应融资余额为18,9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7,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62%,对应融资余额17,000万元。

  2、联明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联明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联明集团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3、联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联明集团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根据质押合同,本次质押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公司股价下跌,触发预警线或平仓线时,联明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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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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