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9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9,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44,00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149,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查服务、煤炭地质勘查服务、天然气地质勘查服务;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发;苯、粗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氢氧化钠、均三甲苯、均四甲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石脑油、戊烷、石油醚、正辛烷、异辛烷、壬烷及其异构体、正癸烷、甲醇、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铝粉、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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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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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二)担保金额:5,000万元。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和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泰达能源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和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6.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5.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37.94%。

  (三)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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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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