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道森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舒志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舒志高先生和董事乔罗刚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骋出席会议,高管庄会涛先生、裘伟斌先生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议案3为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该两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诚品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菊、殷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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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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