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亚玛顿,股票代码:002623)股票于2020年1月6日、1月7日、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涉及市场热点特斯拉概念,公司提示投资 者注意,公司虽然近年已成为特斯拉公司的合格供应商,2019年开始逐步放量向其提供太阳能瓦片玻璃等,但目前双方交易金额较小,且未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标准。同时,目前公司为特斯拉公司太阳能屋顶项目供应商,未涉及与特斯拉上海工厂Model3、ModelY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合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近期,有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询问公司与特斯拉合作情况;

  公司近年已成为特斯拉公司合格供应商,2019年开始逐步放量向其提供太阳能瓦片玻璃等,但是目前双方交易金额较小,且未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标准。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0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019年度,公司与特斯拉公司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比重约为7%,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同时,目前公司为特斯拉公司太阳能屋顶项目供应商,未涉及与特斯拉上海工厂Model3、ModelY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合作。公司与特斯拉的业务合作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九日

本版导读

2020-01-0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