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0-01-20 来源: 作者:

  送出日期:2020年0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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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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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4)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5)上表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6)上表中“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包含所募集股票市值。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公募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客户服务电话(9557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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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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