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2020-03-31 来源: 作者:

  (上接B209版)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回避表决。

  (十二)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回避表决。

  (十三)与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太峰回避表决。

  (十四)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回避表决。

  (十五)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与本行附属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执行董事王天宇、冯涛回避表决。

  (十八)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机构发展规划》。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召开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大会的通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依次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应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三)。H股普通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H股股东会议通知。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4、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

  6、审议《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经修订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关连交易事项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7、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9、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审议《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24、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以下汇报:

  1、听取《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2、听取《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3、听取《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4、听取《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1至第16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17至第24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至第4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至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上述议案中,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6至8项、第11至第18项、第20至第2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所涉关联股东应依法进行回避表决。该等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项议案进行投票。详见本行于2020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不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上述议案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2020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拟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普通股股东请填妥及签署相关回执(回执格式见附件二、附件四),并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邮寄或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H股普通股股东递交方式另行公告。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行。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25层2510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陈先生 尚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009199、67009868

  传真:0371-6700989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

  邮箱地址:ir@zzbank.cn

  邮政编码:45001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6

  2、投票简称:郑银投票

  3、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一: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对拟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包括赞成、反对、弃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本授权委托书应于本次会议举行时间前24小时填妥、签署并通过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5. 股东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名;股东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二: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

  注:本回执请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三: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对拟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包括赞成、反对、弃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本授权委托书应于本次会议举行时间前24小时填妥、签署并通过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5. 股东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名;股东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四: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

  注:本回执请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6人,其中,宋科监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总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赵丽娟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内控制度执行到位,内控制度监督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强化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行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该预计额度及交易内容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未来业务拓展需要,属于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贷款、债券投资等授信业务以及理财销售、资产转移、提供服务、银行间债券及资金交易业务

  等非授信业务事项,具体交易事项以监管机构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准。

  本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本行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企业类关联交易

  本行企业类关联交易分为授信类关联交易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1)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亿元

  ■

  注:

  1.授信类业务是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授信相关规定的业务类型。

  2.本次预计额度为上述企业与本行之间的最大发生额,且不构成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下同。

  3.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行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为止。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非授信类业务;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非授信类业务。

  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非授信类业务,可滚动发生。

  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家本行附属机构购买本行理财合计金额不超过70亿元。

  2.自然人关联交易

  本行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交易均为授信类关联交易,2020年度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实施总额管控,预计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法人情况

  1.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39号,法定代表人:刘睿,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土地开发经营与整理、工程建设、设计与技术咨询;市政工程总承包及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2,864,780万元、24,980,436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095,684万元、589,33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7,317万元、89,408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2.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0日,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8号世博大厦,法定代表人:秦广远,注册资本:192,000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共停车场管理;对公益事业的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建设;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售电。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651,105万元、3,840,719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80,737万元、92,28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67万元、6,67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3.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9日,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南路165号,法定代表人:张慧云,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道路、桥梁工程的投资及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总承包;道路、桥梁工程维护及养护;对运输场站和物流设施的投资及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通信管线的投资及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915,556万元、3,158,81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60,013万元、83,50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86万元、20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4.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88年11月29日,注册地址:郑州市友爱路1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多化勇,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人防工程专业承包,对外工程承包;物业服务,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建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工程测量;工程勘察。

  2018年、2019年6月资产总额分别为482,130万元、527,06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442,019万元、349,93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244万元、4,40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5.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法定代表人:刘新勇,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5,931,683万元、16,963,63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902,303万元、1,416,14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0,398万元、150,02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6.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7日,注册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果园路35号院综合楼,法定代表人:黄可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装配式建筑预制部件部品设计、生产、装配、施工服务。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615,480万元、974,817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03,413万元、189,76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319万元、9,358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董事张敬国可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的关联方。

  7.河南晖达嘉睿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晖达嘉睿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8日,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座204室住所集中地(经营场所:开封市东京大道与二大街交叉口以南晖达商业街1号楼),法定代表人:朱冠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51,907万元、145,41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27,908万元、11,96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7,705万元、2,14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监事朱志晖可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的关联方。。

  8.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4日,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7号西侧第十层,法定代表人:石歆,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产业投资与运营及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产业园区建设及运营;产业政策研究及投资咨询;企业增值服务。

  2018年、2019年9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93,485万元、2,783,12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0万元、103,0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3万、-4,68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9.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7日,注册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4号,法定代表人:崔泽军,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956,567万元、991,01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18,510万元、30,10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1,489万元、12,325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向本行派驻董事(姬宏俊)的股东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0.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6日,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王振京,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经营范围:经银监会批准,公司本外币业务经营范围如下:(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949,133万元、975,86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67,410万元、86,20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1,147万元、75,064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樊玉涛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1.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8日,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号河南传媒大厦26层,法定代表人:成冬梅,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227,685万元、1,824,68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44,702万元、35,4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0,400万元、21,960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姬宏俊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7日,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01-4104,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37,584万元、142,07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2,651万元、25,28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810万元、4,076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姬宏俊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3.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楼47层04、05、06号,法定代表人:高永红,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302万元、4,92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22万元、4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000万元、-2,243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谢太峰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4.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10日,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法定代表人:许建平,注册资本:512,612.7451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贵金属及代理贵金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0,390,213万元、31,969,200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679,993万元、407,82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26,601万元、139,893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王世豪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5.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8日,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瑞金中路41号,法定代表人:李志明,注册资本:1,238,804.6744万元,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4,149,090万元、38.962.237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873,568万元、504,52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88,275万元、178,974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监事宋科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注册资本:386,907.0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菅明军,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18年、2019年6月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215,528万元、4,533,24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64,966万元、128,7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586万元、28,08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7.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3日,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4号人保大厦23层,法定代表人:夏华,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2019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649,065万元、1,696,73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5,792万元、50,09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351万元、20,05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子公司,且本行高管夏华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8.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日,注册地址:周口市扶沟县,法定代表人:张荣顺,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2018年、2019年资产总额分别为60,336万元、73,737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647万元、2,35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81万元、44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19.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5日,注册地址:新密市城区大街西段北侧(阳光花园3号楼)自东向西1-2层第1间,法定代表人:殷魁伟,注册资本:12,5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2019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79,170万元、92,93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303万元、2,5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0万元、21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20.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6日,注册地址:浚县城镇黄河路中段路西,法定代表人:赵丽娟,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8年、2019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1,345万元、79,03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019万元、3,05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83万元、58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子公司,且本行监事长赵丽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21.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4日,注册地址:驻马店市确山县盘龙镇107国道北段路西御景华府1号楼,法定代表人:冯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2019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7,064万元、45,44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839万元、1,45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5万元、4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子公司,且本行副董事长冯涛在该公司担任法定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22.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官渡大街中段,法定代表人:王天宇,注册资本:56,135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2018年、2019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689,886万元、1,745,14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0,621万元、79,30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4,608万元、29,04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且本行董事长王天宇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23.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注册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198号,法定代表人:毛月珍,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2019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78,599万元、89,25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330万元、1,40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82万元、-1,581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24.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2日,注册地址:新郑市玉前路庆都首府小区23号楼,法定代表人:郭志彬,注册资本6,912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从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8年、2019年资产总额分别为218,208万元、299,49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9,196万元、23,99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01万元、2,71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且本行高管郭志彬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自然人

  1.本行的董事、监事及总、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3.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行法人的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1和2所述人士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6.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本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本行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声明: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待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逐级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在此基础上该等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14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了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并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招商证券对郑州银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0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就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的要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持续提高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和审计报告的社会公认度,及鉴于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过去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同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本行拟续聘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0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为本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季报商定程序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0万元,该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毕马威华振目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沈阳、南京、杭州、天津和西安设有12家分所。毕马威华振自1992年成立至今,未进行过任何合并或分立,所有分所均为自行设立。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中从事的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有33家。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成员所组成的全球网络,于2019年12月,毕马威成员所遍布全球147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业人员超过219,000名,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二)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于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5,393人,其中合伙人149人,较2018年12月31日合伙人净增加14人。

  于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86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注册会计师较2018年12月31日净增加83人。

  (三)业务信息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2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约为5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为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约11亿元)。毕马威华振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4亿元。审计公司家数约4,000家,其中从事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3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4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3,862.33亿元。毕马威华振对本行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2019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受到2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六)执业信息

  (下转B211版)

本版导读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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