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4-28 来源: 作者:

  (上接B225版)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0年5月21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年度报告》和《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高永峰先生、丁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应对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2,43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15、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永峰,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公司运营部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42%的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艳,女,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历任伊化集团信息资源部、企业文化部业务员,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业务主办。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分析师。

  截至目前,丁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持有公司股份45,6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8,813,022.64元,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500,629,432.32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84,881,302.26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1,075,872.11元,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3,485,280.5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5,890,001股,累计成交总金额427,953,027.44元(不含手续费),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为427,953,027.44元。

  根据公司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2020年经营、发展和资金状况,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近三年(含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情况如下:

  ■

  经测算,公司最近三年(含2019年度)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及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合计799,259,582.04元,最近三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5,597,708.89元,年均895,199,236.30元,即已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及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89.28%,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之规定。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及资本公积、资金现状拟定的,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我们同意此项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2019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2号)核准,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10,526,315股新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4.7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618,891,8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113,47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14,005,319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098,484,848股及不低于2.64元/股。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5,066,656.72元(贰拾陆亿零伍佰零陆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圆柒角贰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0,254,409.99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574,812,246.73元,其中:股本人民币986,767,673.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588,044,573.73元。

  截至2016年9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6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人民币,2017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人民币,累计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0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8日六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00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00,000.00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5日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度使用1,1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5日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度使用1,257,342,800.00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2016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太仓支行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两家专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经公司管理团队决定增加“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4日,公司、海通证券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县安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份上述监管协议均签署完毕。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监管协议均得到正常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5日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累计使用1,357,342,8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9月24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57,342,8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2019年9月25日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81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本报告期内,“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资金114,188,246.79元,累计投入资金316,037,007.78元。

  本报告期内,实现存款利息收入2,257,346.87元,其他收款90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209.14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748,775,238.95元,累计实现存款利息收入21,556,999.19元,其他收款1,791.0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5,092.09元,其他付款91.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0,328,846.05元,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原募投项目可行性受煤炭等原材料、大宗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上涨,以及尿素市场复苏缓慢、纯碱市场震荡较大等因素影响已产生了很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前景存在不确定性。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将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公司将挖掘具有更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16,037,007.78元,“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用途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中煤远兴”)、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工程公司”)、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内蒙古西北煤炭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北煤炭交易中心”)、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伊化矿业”)、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蒙大矿业”)、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简称“蒙大环保”)、乌审旗纳林河消防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纳林河消防”)在2020年度购买产品、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经预计,公司2020年全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9,063.00万元,2019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47,730.13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博源集团及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备注:因公司关联方博源集团、博源实地及嘉瑞酒店下属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在“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及销售产品”类别中予以一一列示,故将向以上关联方采购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及销售产品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交易方介绍

  (一)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戴连荣

  2、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02761060593A

  4、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81,813.57万元,负债总额1,843,239.89万元,营业收入773,233.47万元,净利润323,373.12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博源集团为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培训及仓储等劳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有机食品并向其销售煤炭与小苏打,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出售有机食品、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及按时履约的能力。

  博源集团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公司向博源集团支付担保费率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若公司为博源集团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将按照同等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

  (二)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培成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2923695907169P

  4、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装卸搬运,对外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宿,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肉、禽、蛋、奶批发,餐饮服务,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铁矿石、铜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7,447.70万元,负债总额114,224.90万元,营业收入234,172.51万元,净利润4,359.07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博源实地母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实地地处中蒙口岸,上游拥有稳定外蒙优质煤炭货源,具备向公司提供煤炭的资质与实力。

  (三)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阁

  2、注册资本:103,239.9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089568072E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甲醇、异丁基油、硫磺、液氧、液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02日)。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服务;硫酸钠(不含危险品)、氯化钠生产及销售;电力供应;电力设备维护;车辆、房屋租赁;中水处理、利用及技术咨询;热力生产及供应;机械设备配件、五金机电、仪器仪表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9,511.18万元,负债总额212,725.19万元,营业收入125,800.46万元,净利润1,409.88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董事任中煤远兴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中煤远兴生产规模大,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具备履约能力。

  (四)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玉萍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02776131358X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化工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出图、复印;水处理药剂(聚天冬氨酸)的销售以及水煤浆添加剂(木质素磺酸钠)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7,233.61万元,负债总额118,208.48万元,营业收入23,830.56万元,净利润9,220.29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工程公司为博源集团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工程公司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药剂及技术服务,工程公司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的资质与实力。

  (五)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凡

  2、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006743794328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酒店投资;酒店资产运营(包括酒店资产的收购、投资、销售、租赁);酒店管理咨询;培训;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服务;礼仪服务;房屋、场地租赁;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酒店用品、清洁用品、卷烟、酒类及日用百货零售;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石方工程;建材销售;信息咨询;物业管理。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2,994.01万元,负债总额397,284.90万元,营业收入33,631.01万元,净利润-15,236.96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嘉瑞酒店为博源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采购有机食品等,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出售有机食品和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其向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红酒等,具备按时履约能力。

  (六)内蒙古西北煤炭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郝玉涛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90007836295X4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为煤炭上下游客户提供煤炭及其相关产品的交易服务、价格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煤炭经销及相关项目投资。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911.84万元,负债总额1,345.52万元,营业收入49,152.98万元,净利润1,951.29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董事任煤炭交易中心董事、总经理,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西北煤炭交易中心采购煤炭,货款按协议结算,公司子公司向西北煤炭交易中心提供装卸服务、仓储等,劳务费按协议结算。

  (七)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姚广华

  2、注册资本:127,408.73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797178278Y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09,413.52万元,负债总额634,752.45万元,营业收入240,995.14万元,净利润38,366.55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伊化矿业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分子公司向伊化矿业提供劳务,劳务费按协议结算。

  (八)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赵忠证

  2、注册资本:85,4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797198869J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洗选、加工、运输、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物业、劳务服务;房屋租赁。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84,972.65万元,负债总额1,010,071.42万元,营业收入280,354.16万元,净利润59,401.73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蒙大矿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分子公司向蒙大矿业提供劳务服务及水处理等服务,费用按协议结算,蒙大矿业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煤炭皮带运输服务,蒙大矿业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九)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海彦

  2、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341418587A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原料及再生料、建筑材料、节能环保产品、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工业废渣、废料、废气、废水、建筑废料处理。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67.97万元,负债总额942.75万元,营业收入1,956.74万元,净利润250.42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蒙大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蒙大环保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排渣服务,蒙大环保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排渣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十)乌审旗纳林河消防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忠义

  2、注册资本:3,17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08517800XF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技术培训;抢险救援,组织或参与消防应急演练,防火巡查;消防器材检验及维护;消防技术服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80.94万元,负债总额214.04万元,营业收入976.75万元,净利润-6.05万元。

  6、关联关系:纳林河消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纳林河消防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消防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并提供、接受劳务,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各方均以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1、公司及其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并提供、接受劳务,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议案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议,我们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六、备查文件

  1、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2019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大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彭丽。

  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董敏。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景祥先生、韩俊琴女士、张世潮先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董敏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证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隋景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为兔,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宋为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5%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宝龙,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创能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中心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宝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99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其妻戴昕持有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8912%的股份,刘宝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戴连荣先生侄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润彪,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政工师。历任乌审旗第一化工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内蒙古伊克昭盟碱湖试验站七厂副厂长、厂长,原鄂尔多斯杭锦旗科强公司总经理,原内蒙古伊克昭盟碱湖试验站站长,锡林郭勒盟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润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5%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喜梅,女,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伊克昭盟化工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副总工程师,内蒙古伊化化学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丁喜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39%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爱国,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伊克昭盟化工研究设计院科强化工厂书记,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爱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8%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妹夫,公司董事刘宝龙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戴连荣先生侄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朝晖,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伊盟化工总公司总裁专职秘书,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内蒙古伊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下转B227版)

本版导读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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