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4-28 来源: 作者:

  (上接B191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等21家银行机构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等21家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4年,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本,公司决定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原来的21个减少为7个;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转入存续的7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注销账户对应的14家银行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详见公司临2014-024号公告。

  201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广州20万吨)”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发”),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内。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5年10月14日,广东金发分别与金发科技、保荐机构和中国工商银行清远新城支行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5年10月19日,武汉金发分别与金发科技、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昆山30万吨)”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发”),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2016年8月16日,成都金发分别与金发科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四个项目“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转移至成都投资的部分除外)、“年产10万吨新型免喷涂高光ABS生产建设项目”、“年产8万吨高强度尼龙生产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转移至清远投资的部分除外),已按相关规定和投资计划投入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分产能转移至成都的“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昆山30万吨)”,已按相关规定和投资计划投入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25日,部分产能转移至清远的“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和投资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建成投产12条生产线。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账户结余情况如下:

  ■

  备注:账户余额未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3,571.84万元,募投项目投入与节余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包括已结案募投项目结转的剩余资金和该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及其利息。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增发招股说明书》有关说明,公司2012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2,680.05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用募集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7,692.13万元。募投项目结项前,公司已按规定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相关理财产品投资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节余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均符合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要求,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9年度,金发科技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节余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3:部分产能转移至清远的“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921.50万元,主要受石油价格持续走低影响,树脂新料价格不断走低,而再生塑料原料的成本和价格基本没有变化,导致再生塑料原料和树脂新料的差价收窄,募投项目盈利空间缩小。公司将持续优化设备和工艺,加强再生塑料对产品的适用性,将更多清洁优质的再生材料应用到国家战略资源需求中,实现再生塑料在环境和效益方面的双赢。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2019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为25,521.49万元(母公司)。公司拟按照《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552.15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69.34万元,加上上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80,464.58万元,合计共有未分配利润103,433.92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坚持股东回报理念和分红政策的连续稳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73,622,3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7,362,234.30元(含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报告期公司回购股份金额为685,892,400.42元,加上利润分配预案中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后,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为943,254,634.7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75.79%.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1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锦坤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汤凤霞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梁肖林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和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表现出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服务机构,已接受公司股东委托对公司实施了多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质,专业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对本公司情况较为熟悉,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2020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情况相对熟悉,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事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 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

  2. 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3. 珠海万通化工有限公司

  4.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5. 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6. 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 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8. 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9. 广州萝岗金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 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India) Ltd.

  11. 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USA), INC.

  12. Kingfa Sci. & Tech. (Europe) GmbH.

  13. 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14. 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15. 清远美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6. 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拓宽其融资渠道和提高融资能力,根据公司2019年担保实际使用情况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发展战略要求,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9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可提供最高额为8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

  2、子公司之间担保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在以上时间及额度之内的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8000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旺角

  经营范围:塑料、模具及产品的研发、销售,汽车设计技术、化工原材料的国际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香港金发100%股权。

  (二)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彤旻

  注册资本:44,314.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五路18号

  经营范围:纤维板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橡胶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纤维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塑料粒料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金发碳纤维100%的股权。

  (三)珠海万通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秋汉

  注册资本:41,7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177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塑料制品、电器、建材、模具及配件、金属材料、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多功能聚酯(含副产品四氢呋喃)的生产(四氢呋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6月27日);无卤塑料助剂的生产;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项目投资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珠海万通98.2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珠海万通1.749%的股权。

  (四)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注册资本:35,50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废旧塑料回收及利用;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制造;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室内装饰、设计;模具制造;非织造布的制造及销售;卫生材料及卫生用品制造及销售;医疗器械制造及进出口业务;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制造及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制造及销售;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内商品贸易(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广东金发72.53%的股权,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金发2.82%的股权。

  (五)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福乾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学路3号

  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制品的批发;塑料粒、日用化工专用设备、泡沫塑料、办公用机械的制造;物流代理服务;电子设备的回收及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武汉金发90.43%的股权。

  (六)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长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一路128号2909办公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塑料原料以及塑料制品和化工类产品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一般商品信息咨询业务;仓储代理服务;货运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仓储租赁;提供资讯、分析报告等信息服务;财务咨询;互联网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增值电信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金发供应链100%的股权。

  (七)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公兴街道付家街665号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办公用机械设备、日用化工专用设备生产、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经营业务;新材料技术咨询、转让、服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品);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成都金发100%的股权。

  (八)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显骏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177号1楼

  经营范围:特种工程塑料产品的技术开发、研究、加工、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利用自有资金投资;批发和零售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珠海万通持有特塑公司100%的股权。

  (九)广州萝岗金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丰路33号9栋208号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金发小贷73.25%的股权。

  (十)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 (India) Ltd.

  法定代表人:柏金根

  注册资本:12,110.51万印度卢比

  注册地址:印度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生产、提炼、开发、制造、采购、销售包括从印度出口和进口到印度的各种聚丙烯化合物、衍生物和副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印度金发74.99%的股权。

  (十一)Kingfa Science & Technology(USA),INC.

  注册号:06037H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注册地:Michigan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以及其他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美国金发100%的股权。

  (十二)Kingfa Sci. & Tech. (Europe) GmbH.

  注册资本:2,000万欧元

  注册地:德国

  经营范围:塑料、化工产品,新材料以及其他新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欧洲金发100%的股权。

  (十三)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华

  注册资本:10,9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168号12号楼9楼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详见证书编号甬L安经(2019)009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石油制品、沥青、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纺织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宁波万华100%的股权。

  (十四)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楚周

  注册资本:13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168号

  经营范围:丙烯、2-丁酮、异辛烷、正丁烷、硫酸、液化石油气、仲丁醇、异丁烷、氢气、混合C5的生产(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氮肥、煤灰煤渣、合成橡胶、燃料油的批发、零售;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生产线管理;石油化工专业技术领域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股权结构:

  ■

  备注:金发科技持有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十五)清远美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万元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203室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新材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内商品贸易(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持有清远美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十六)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徐州市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兴路南侧、建秋路西侧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塑料、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研究、加工、制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废旧塑料回收及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塑料回收(危险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模具制造;室内装饰、设计;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金发持有江苏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7%的股权。

  上述子公司截至2019年年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及2019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上述子公司截至2019年年末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 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结合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的畅通。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31日,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3,227.15万元(包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5.92%;金发科技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7,793.10万元,占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22.5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金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金发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金发科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修订)》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交易属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股份”)及其子公司、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及其子公司和广东正茂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茂精机”)等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10.1.5条和第10.2.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袁志敏先生、李南京先生、熊海涛女士和李建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前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19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不超过15,600万元,采购货物、接受劳务不超过11,0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3,4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0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日常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超过20,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5,000万元,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超过1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股份”)

  注册资本:人民币40,1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法定代表人:熊海涛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筑模板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模具制造;电视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照明灯具制造;智能穿戴设备的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LED显示屏制造;电子白板制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毅昌股份总资产为2,176,773,466.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1,875,572.80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514,813,978.3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138,240.61元。

  2、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62,660.10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唐安斌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甲基乙基酮、有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醋酸酐、丙酮、甲苯、乙醚、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绝缘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和原辅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东材科技总资产为3,033,216,578.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05,034,748.61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91,981,996.8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793,730.99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广东正茂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茂精机”)

  注册资本:人民币3,160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山厦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经营范围:制造:塑料机械,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制品(不含金银);塑料机械的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许可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正茂精机总资产为84,440,209.35元,净资产为29,652,644.85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5,485,416.66元,净利润为165,578.72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熊海涛女士和李南京先生系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系毅昌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南京先生系毅昌股份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熊海涛女士系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系东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李建军先生系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李建军先生系正茂精机的董事、总经理,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且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经营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为了拓宽采购渠道,缩短材料交付周期,在保证材料和设备品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设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

  (二)销售产品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主要为化工新材料,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交易的背景资料、财务资料及交易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金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金发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金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金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2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自贸区和境外债券等(以下统称“融资工具”),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品种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永续中票、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2、公司债;

  3、自贸区和境外债券;

  4、企业债;

  5、资产支持证券。

  二、发行规模

  上述融资工具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

  三、期限

  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四、发行方式

  1、以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募集发行;

  2、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七、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若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方案如发行品种、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批次结构、资金用途等;起草、修改、签署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提交各项与发行有关的申请、报告或材料;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条件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等。

  本授权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融资工具资格获批后注册有效期失效为止。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原列表具体变动如下:

  (1)根据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该会计政策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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