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光伏发电要减税降费 推动全面平价上网

2020-05-23 来源: 作者: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就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厘清并优化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方式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和仔细调研,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刘汉元认为,加速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已迫在眉睫。当前,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他建议,继续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的税费,推动全面平价上网时代早日到来。

  税费负担制约平价上网

  刘汉元指出,近十年来,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了90%以上,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并连续三年占到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这其中绝大部分光伏设备都是中国制造。

  据悉,2020年1月,卡塔尔报出1.57美分/千瓦时的价格,约合人民币0.11元/千瓦时,成为目前全球光伏电站最低中标电价。

  “作为全球光伏制造和应用第一大国,我国本应具备绝对的成本优势,但税费负担成为了制约我国光伏发电全面实现平价上网的最主要因素。”刘汉元指出,仅光伏发电端每度电负担的税费就有8分到1毛,高达上网电价的19%到22%,超过发电成本的40%。

  此外,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3%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等多种税费,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

  行业企业仍面临

  生存危机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旨在减轻光伏企业的税费压力,如财政部、国税总局于2013年9月下发的《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对光伏发电收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后于2016年7月下发文件延续了该政策,执行时间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到期后至今仍无新的延续性政策出台。

  从财务角度分析,一般光伏电站的进项税额需五到六年才能抵扣完,然后才会缴纳增值税,才有可能适用即征即退50%政策。只有少数经营很好的企业,从2018年左右陆续开始享受此优惠政策,大部分企业还未开始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就已经不再延续执行了。

  值得注意的是,因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都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利息成本占据了项目成本的很大比例。

  据不完全统计,从项目投建环节看,进项税额占光伏电站投资成本的比例超过10%,形成了大额资金占用,加重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而政策上,至今也未能解决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存量期末留抵税额的消化问题。

  减税降费助力光伏产业

  针对以上问题,刘汉元提出四项建议:一是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对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尽快予以延续,暂不设定政策终止期;二是实现利息成本进项税额可计算抵扣,参考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抵扣的方式,允许企业依据实际支出的利息费用,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比例,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三是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存量期末留抵税额退还,建议在实行增量留抵退税的同时,对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税的光伏发电企业实行一次性退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四是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建议在对有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执行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的同时,对无补贴项目免征所得税。

  (本版制图:吴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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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3

2020全国两会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