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0-03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

2020-07-0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号文《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3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215,3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5,0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228,145,3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3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3月1日,公司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16,386.90万元变更投入到新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意见。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鉴于目前“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账户中资金余额已于2020年5月21日全部转入同一项目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6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541.67万元(包括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6月22日,公司将“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对应的浦发银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35,481,289.26 元(包括利息、理财收益等)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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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于近日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途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0年7月3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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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销户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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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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