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0-07-09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7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3%)的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振兴投资基金”)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7,304,7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号)。

  2020年7月8日,公司收到股东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鉴于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7月8日,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经过半,产业振兴投资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7月8日,产业振兴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将根据自身经营安排需要、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余下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产业振兴投资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7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恒康,证券代码:0022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3、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且存在部分或全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与中企汇联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公司债务处置、化解公司困境等相关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本版导读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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