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0-32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酸苯海拉明片(25mg)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2020-07-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苯海拉明片(25 mg)(“该产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本公司成为国内盐酸苯海拉明片(25 mg)第二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盐酸苯海拉明片

  剂型:片剂

  规格:25 mg

  药品分类:非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受理号:CYHB1950511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267

  通知书编号:2020B04183

  审批结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其他相关信息

  2019年7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盐酸苯海拉明片(25 mg)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0年1月CDE发出补充研究通知,2020年5月公司完成补充资料的递交,2020年7月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审评审批并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盐酸苯海拉明片为抗过敏类非处方药品,是医保工伤用药,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鼻炎也有效;该产品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有较强的镇吐作用。

  据米内网数据库统计,目前中国境内上市的盐酸苯海拉明片企业55家,申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有宜昌人福药业和山东新华制药2家,目前均已完成审评审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盐酸苯海拉明片(25 mg)的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1001.46万元(未经审计)。

  二、风险提示

  新华制药的盐酸苯海拉明片(25 mg)于2020年7月全国第二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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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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