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0-07-31 来源: 作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4、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20年7月16至2020年8月14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4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5、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编码为990068;

  6、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聚隆科技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29,400,000股(占聚隆科技股份总数的7%)。若要约期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本次要约收购条件是否能够达成,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进展。

  2020年7月14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隆科技”、“上市公司”)收到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收购人”)出具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领泰基石自2020年7月16日起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聚隆科技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作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聚隆科技

  3、股票代码:300475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7,800,00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9%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8.18元/股

  二、要约收购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本次要约收购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收购人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届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协助上市公司开拓市场,以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要约起始日期2020年7月16日,要约截止日期2020年8月14日。

  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3日和2020年8月14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收购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以外的聚隆科技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聚隆科技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29,400,000 股(占聚隆科技股份总数的7%)。若要约期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五、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990068

  2、申报价格:8.18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期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间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聚隆科技除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及弘唯基石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29,400,000 股(占聚隆科技股份总数的7%),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9,400,000 股且不高于37,800,000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37,800,000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37,800,00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将含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预受要约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当日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于次日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六、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3日和2020年8月14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20年7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等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本版导读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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