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2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高度重视,全面启动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稳步有序恢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复工后全员共同努力,紧紧围绕全年经营目标,战疫情、抓生产,采取各项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审时度势,统筹兼顾,推进公司稳定发展。

  (一)总体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531.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3%;营业总成本33,563.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48%;营业利润4,467.05万元,上年同期营业利润-23,559.84万元;利润总额4,452.73万元,上年同期利润总额-23,554.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7.87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18.81万元。报告期,公司实现了业绩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较大变动

  (1)公司于2019年5月收购了苏州科阳65.5831%股权,自2019年6月起苏州科阳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报告期苏州科阳自1月份起就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大幅增加了公司合并苏州科阳的CIS封装业务收入,且报告期苏州科阳传感器领域封装测试业务价量提升,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增长,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739.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7.50%。

  (2)2019年9月,公司将全资孙公司上海旻艾从艾科半导体中分离出来,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集成电路高端测试业务发展平台,并于2019年12月完成了所持有的艾科半导体100%股权的转让,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了亏损较大的子公司艾科半导体(含其4家子公司)。报告期,上海旻艾抢抓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机遇,经营业绩不仅实现了扭亏为盈且提升较快,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146.14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2,290.15万元。

  (3)2019年12月公司完成了大港置业、东尼置业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了上述两家持续亏损的房产子公司。

  2、报告期公司压缩了融资规模,优化了融资结构,2020年上半年公司财务费用约5,394.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49%。

  3、报告期公司出售园区标准厂房形成收益3,461万元,确认股权转让款等应收款项的利息收入3,144万元,二者均为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6,605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12,399.73万元,较上年末下降8.89%;负债总额218,929.91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4,012.2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14%。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主要产业发展情况

  1、集成电路

  受益于国产替代加速以及5G、物联网等新兴市场需求的持续推动,2020年上半年国内集成电路市场景气度较2019年同期大幅提升。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1-6月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3,539亿元,同比增长16.1%,其中:设计业同比增长23.6%,销售额为1,490.6亿元;制造业同比增长17.8%,销售额为966亿元;封装测试业同比增长5.9%,销售额1,082.4亿元。根据海关统计,2020年1-6月中国进口集成电路2,422.7亿块,同比增长25.5%;进口金额1,546.1亿美元,同比增长12.2%。出口集成电路1,125.6亿块,同比增长13.8%;出口金额505.1亿美元,同比增长10.5%。

  报告期,公司集成电路封测业务订单与产能同步增长,集成电路产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4,65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33%,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38.04%,占比明显上升。其中测试业务实现收入4,902.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78%,封装业务实现业务收入9,754.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35%。同时集成电路产业毛利率大幅提升,报告期集成电路产业毛利率为38.90%,上年同期集成电路产业的毛利率为-142.46%。

  2、园区服务

  报告期,公司园区服务产业整体经营保持稳定,虽然营收规模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0%,但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7.9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控制了低毛利的贸易规模,贸易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0%以上,减少了约9,000万元;同时报告期港龙石化液体化工码头吞吐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近35%,实现营业收入1,113.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8.10%,净利润295.64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580.34万元,报告期港龙石化实现了业绩扭亏为盈。

  3、房地产尾盘业务

  2020年上半年疫情给经济带来了较大冲击,在中央强调“房住不炒”的大前提下,各城市因城施策,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镇江作为三四线城市,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房地产市场明显下滑。政府为推动楼市复苏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城乡建设企业稳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又通过人才补贴政策和公积金政策来刺激房产市场的发展。

  2020年1-6月份镇江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如下:

  ■

  上述数据来源于镇江市统计局。

  鉴于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产业,且报告期公司在手的项目尾盘部分主要为货值较大的商业,其去化速度相对较慢。报告期,公司房地产收入主要是一些零星住宅及阁楼等销售,因而房地产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融资途径

  ■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公司除在手的楚桥雅苑和丁卯公租房项目等剩余房源外,未来将不再新增房地产项目,并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下半年,公司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公司本部在手房产项目的去化力度,加速资金回笼。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房地产经营惯例,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从《楼宇按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银行为购房人办妥正式产权证,并移交贷款行保管之日止(或与各贷款银行约定的其他担保期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的未还贷款余额为2,562.9万元。由于借款人将以房产抵押给借款银行,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最终财务状况、最终经营成果和最终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仅为不同报表项目间的调整。对有关报表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

  单位:元

  ■

  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

  ②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公司2020年上半年折旧额8,145,522.91元,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预计均增加7,127,332.54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孙公司上海旻艾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股东由艾科半导体变更为本公司,上海旻艾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艾科半导体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所持艾科半导体100%股权转让给了镇江兴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艾科半导体及其子公司江苏芯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镇江智维微电子有限公司、镇江苏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②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11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所持房地产全资子公司大港置业100%股权和东尼置业100%股权转让给了镇江新区保障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大港置业和东尼置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ST大港 公告编号:2020-04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和高管。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下午3:30,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20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0年8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邹雪城、芈永梅、岳修峰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2020年8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ST大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诚国贸”)、上海旻艾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旻艾”)及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科阳”)经营和发展,公司拟为港诚国贸、上海旻艾综合授信及苏州科阳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2,6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港诚国贸提供抵押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港诚国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农行镇江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5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用名下苏(2016)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18798号不动产为港诚国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保证,最长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2、拟为上海旻艾提供担保金额15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旻艾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农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申请金额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对其中15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单笔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最长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3、拟为苏州科阳提供担保金额共计9,980万元

  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阳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金额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公司拟为苏州科阳上述固定资产贷款提供单笔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最长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2017年1月苏州科阳在苏州建行相城支行申请了9,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5年,由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硕贝德”)担保。2019年5月公司成立子公司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科力半导体)收购了苏州科阳65.5831%股权,苏州科阳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硕贝德担保义务已履行完毕。截止目前苏州科阳上述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为4,980万元,公司拟对该笔固定资产贷款余额追加4,98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资金安排和授信时间,签署上述担保合同。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因而上述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上述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7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

  注册资本:3,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内水路代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市场主体和经营项目);煤炭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堆场、中转、装卸、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生活日杂用品、黑色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诚国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诚国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末的资产总额为26,438.01万元,负债总额为25,831.01万元,净资产为607.0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8,789.47万元,利润总额为-3,261.15万元,净利润为-2,672.8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0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为20,895.92万元,负债总额为20,685.03万元,净资产为210.8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650.17 万元,利润总额为-387.72万元,净利润-396.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旻艾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0月12日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飞渡路66号6幢

  法定代表人:吴晓坚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应用电路、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模具、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旻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旻艾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9年末的资产总额为 60,854.08万元,负债总额为3,854.84万元,净资产为 56,999.2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341.02万元,利润总额为-4,802.50万元,净利润为-4,450.9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0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为62,217.44万元,负债总额4,072.06万元,净资产为58,145.3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047.22万元,利润总额为1,319.36万元,净利润为1,146.1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6日

  注册地点: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街道方桥路568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坚

  注册资本:19,81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及封装测试服务,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与本公司的关系: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苏州科阳65.5831%股权,公司持有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95%股权,因此,苏州科阳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双创双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周芝福、惠州东宏升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智通津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没有提供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末的资产总额为34,270.53万元,负债总额为16,139.73万元,净资产为17,480.3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9,442.39万元,利润总额为650.40万元,净利润为650.4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为36,465.37万元,负债总额为16,594.77万元,净资产为19,870.6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0,238.39万元,利润总额为1,739.81万元,净利润为1,739.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港诚国贸向农行镇江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2、为上海旻艾提供担保金额150万元

  上海旻艾拟向农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申请金额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对其中15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150万元人民币。

  3、为苏州科阳提供担保金额共计9,980万元

  (1)为苏州科阳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为苏州科阳在苏州建行相城支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追加4,980万元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4,98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因而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苏州科阳拥有绝对控制力,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鉴于其他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因此,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违背公平对等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以公司不动产为港诚国贸不超过2,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同意为上海旻艾150万元综合授信和苏州科阳9,98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3,556.1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约为22.63%,其中,因转让大港置业和东尼置业股权及部分债权形成的对外担保14,967.53万元;因转让艾科半导体股权延续形成的对外担保26,488.22万元;其他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ST大港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8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2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5:00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9月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6、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李雪芳 吴国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7

  2.投票简称:大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议案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ST大港 公告编号:2020-044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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