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5 来源: 作者: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83 公司简称:顶点软件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业务主要为金融行业信息化业务,同时也开展非金融行业信息化业务。

  公司的金融行业信息化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期货、银行、电子交易市场、信托、基金等行业信息化业务。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663.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96.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0%。报告期内,公司的商务以及验收工作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较大;金融领域的营收增速恢复的较好,但收入确认有所延迟。

  报告期内具体经营情况:

  (1)证券金融信息化

  1)证券行业信息化业务:公司在证券行业信息化业务方面主要有基础支撑、业务运营、营销服务等系列产品及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在证券行业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做精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已经贯穿证券行业零售、网金、投顾、财富、机构、自营、资管、固收、大投行、场外等业务领域。

  a.基础支撑类产品:基础支撑类产品包括集中交易系统、极速交易系统、OTC场外业务等系统。报告期完成了包括深圳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股转发行业务及交易规则改革等带来的相关新业务支持和系统改造工作。报告期内,在场外基金方面继续拓展基金投顾平台、超级定投、小额支付业务等功能支持。

  报告期内,新一代分布式、全自主证券核心交易系统--A5信创版在东吴证券全面上线。该系统基于自主研发的“飞驰”内存数据库HyperDB、分布式交易中间件,采用了分布式、蜂窝化、云化、微服务化、实时多活、智能化服务治理等创新理念和技术。实现了大容量、低时延与高可靠性的统一,同时实现了零售、机构经纪、期权、量化交易、公募交易等业务的无感迁移。同时,其全面上线,首次让一家券商的数百万投资者交易速度全面跃升至微秒级。作为国内首个不依赖于国外商用数据库的证券核心交易系统,为保障我国金融证券行业IT安全,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

  b.业务运营中台:报告期内研发了智能座席解决方案,通过识别客户图像,智能语音问答方式,实现7*24小时智能座席服务。报告期内对机构开户进行了系统的全面改造优化,解决开户耗时问题,并完成了客户的升级。报告期内完成了世纪证券集中运营3.0等系统的上线。

  c.营销服务类产品:报告期内深化C5的客户分层经营管理,从互联网用户、高净值客户、财富客户等多层次进行分类管理,更新升级数据模型算法,在客户分类分级方法,客户行为和需求识别上更贴近场景需求;对投顾产品、服务产品的定价策略、优惠策略进行重新梳理优化,并引入红包、营销折扣等互联网通用定价方案,使产品的管理更适应互联网的运营需求,报告期内C5 运用于信达证券、万联证券、开源证券等券商;在财富管理方面从客户升级、产品升级、服务升级到资产配置等全面落地实施,完善了资产配置模型算法,扩充风险评估模型和组合评价模型,并运用于华西证券公募投顾中台、中银证券智能理财系统等。

  d.机构产品线:报告期内主要深化机构业务支撑系统包括证券公司机构各条线的业务精细化管理支持,如大投行业务、证券金融业务、股票销售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私募托管业务以及对公司机构客户多元化经营的机构 CRM等系统。产品管理业务支撑系统主要围绕证券公司各产品的生产、引入、销售、运营、投后以及对金融市场产品的投资研究分析&评价等业务,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打造券商的产品中台,服务于客户端相关系统(客户APP、金融商城等)、员工端相关系统以及核心产品销售系统,产品研究分析与评价为券商的财富管理提供产品供应链管理等。 以及公募投顾、智能投研、FICC、机构客户APP等方向应用研发。报告期内机构产品线相关应用运用于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华安证券等券商。

  e.大数据类产品:报告期内加强数据服务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完成数据质量管理、接口监控分析、大数据资产管理视图等自动化数据检测和分析模块的开发;迭代升级券商营销服务数据中台建设,围绕资产交易、收入盈亏、客户服务等数据,完善基础指标体系、客户标签体系等数据内容提供输出;通过对券商投资者账户数据的深度分析,结合统计分析和机器学习,完成持仓股绝密资料、流失预测分析等数据应用开发。报告期内投资者账户分析新增东吴证券、开源证券等新客户;营销服务数据中台新增中航证券、中山证券、东莞证券等新客户

  f.金融互联网化应用:打通企业微信,微信小程序及其他互联网门户,将原先的只面向B端用户的C5平台来实现C端客户的触达,通过社交型CRM管理方法,实现营销在线,服务在线,投顾在线的金融行业的SCRM。在报告期内SCRM产品在国信证券得到应用,也得到其他券商的认可。深度定制员工移动工作平台“超级APP”,通过与证券公司自研合作的方式,将工作平台支持的用户群体,扩展到证券公司全体用户,实现全公司级别的标准化门户。

  2)期货行业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技术研发上,聚焦数据中台、技术中台、业务中台研发,完成业务中台账号系统、客户服务、薪酬提成、营销服务、反洗钱、适当性管理等系统重构升级,协助期货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移动线上的产品的升级,完成超级员工APP、客户网上营业厅、线上基金代销等前端应用系统的开发升级。报告期内新增广州期货、中航期货等期货CRM 新用户;期货公司股票期权业务新增浙商期货、国投安信、中信期货等新用户。

  (2)非证券金融信息化业务:

  在更广阔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公司在信托、中小银行、 基金等行业的业务继续保持增长。

  a.电子交易市场:报告期内,积极挖掘场外交易机构的需求,承接了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广东东省交易控股集团、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和海南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客户的新项目,同时新增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青海股权交易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和宁波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新客户。

  b.中小银行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与富阳农商银行展开首次项目合作,二季度中标了常熟农商银行项目,提高了在小银行领域的知名度。

  报告期内,在数据中台、营销中台、业务中台和管理中心等几个方面形成了有特色的农商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解决方案,也得到了江浙等地农商银行客户的广泛认同。

  c.信托行业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完善并确立了客户中台、产品中台、销售中台、运营中台、服务中台的五大中台系统目标,为信托公司提供全新的销售与营运系统,更好的满足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转型;同时基于新的技术架构重新构建信托公司客户App,配合更多的客户前端、员工移动端,更好的为信托公司线上化、智能化的销售提供支撑。报告期内新增光大信托、中海信托、华润信托、杭州工商信托等客户。

  d.基金行业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基金行业信息化业务保持继续增长。公司面向基金、证券资管、保险资管、银行资管等持续提供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新研发了包括数据中台、产品中台、直销系统等相关产品。报告期内新增交银施罗基金、长江养老保险资管等新客户。

  e.私募信息化业务:报告期内持续在私募领域不断拓展新的细分市场,为集团化控股公司的多级投资机构打造适应其特色的投资管理、风控合规系统。同时也在证券金融领域为券商投资部门打造综合性一体化系统,实现一二级联动业务的综合性平台。报告期内新增中铝开投、兴证投资等客户。

  (3)金融行业外的信息化业务

  在金融行业外的信息化业务,公司通过2个控股子公司,分别专注企业信息化与教育信息化业务。采取“平台型应用软件”的积极扩张发展战略,在各自的市场积极拓展。报告期内,在教育信息化领域,上海亿维航业务保持较好增长。在产品研发上数字化校园v2.0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针对学校核心业务的产品线逐步产品化。报告期内新增贵州交技师、宁波财经学院、德州科技学院、湖南物流职业学院等多个客户。

  报告期内,在企业信息化领域,在产品研发上,重点加大新一代管理中台解决方案和统一招采平台解决方案的开发。报告期内新增福建广电网络招采项目、福建省人社厅大数据平台项目、海南炼化等项目。

  报告期内,并购的西点信息,为券商开展投资银行、债券承销、固定收益、资产证券化、新三板、直接投资等机构综合金融服务的IT服务能力战略布局,为券商开展机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涵盖全业务、全过程、全要素的大投行业务管控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大投行业务的数字化、线上化、精细化、规范化、合规化管控。在大投行方面,新增了中金公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金圆统一等客户,中标了大和证券(筹)、山西证券的投行系统建设项目,以及国泰君安资管、西南证券、华创证券、金元证券、东北证券、中德证券等机构的工作底稿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2017年7月,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比较期间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2020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报表项目金额。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1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严孟宇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李军、独立董事齐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且未发生不得解锁的情形。同意公司为127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限制性股票957,264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层面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127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C档以上(含C档),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锁条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监事会意见:本次可解锁的12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27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957,26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2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永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成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可解锁的12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解锁的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均已达成。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锁的12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27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957,26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3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7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957,2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7%;

  ●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锁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为127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957,264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7月2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授予16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2017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5、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后,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04元/股,数量为2,347,800股。

  6、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3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40%,数量为939,12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18年9月5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股票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939,120股。

  8、2019年6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后,应对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5.54元/股。

  9、2019年6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方孝星等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将方孝星等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56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20,213,800股变更为120,185,240股。

  10、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数量为690,06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9月5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股票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690,060股。

  12、2020年6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后,应对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与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74元/股,数量为966,084股。

  13、2020年6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林兰芝等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将林兰芝等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68,259,336股变更为168,250,516股。

  14、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数量为957,264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为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30%。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成就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针对公司业绩以及所有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127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数量共计957,2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具体如下:

  ■

  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对象原为134人,鉴于其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5名2019年离职、2名2020年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分别回购注销),故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7人。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12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等级均为“C”及以上,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锁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锁的12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已届满,相关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为127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957,26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层面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127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C档以上(含C档),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锁条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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