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1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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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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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5%。鉴于被担保人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
住 所:惠州市陈江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
法人代表:金哲
注册资本:壹仟肆佰万美元
成立日期:1988年1月4日
经营范围:电源线、网线、音视频线、电子及电器组合配线、同轴线、高温线、电脑周边用线、医疗设备用线、电力线、照明线、航空航天线、汽车配线、工业控制线、通信线、新能源线、机车电线、插头配线、塑胶粒的生产、研发、销售;热缩材料、电缆附件、套管、光纤产品、电线原材料、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金属材料、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颜料、合成材料的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乐庭电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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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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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3,700万元(含本次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8%,占总资产的12.9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50,700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48,591.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4%,占总资产的7.5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5,591.75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经营所需,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益。本次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沃尔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沃尔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1,000万美元(具体金额最终以实际出资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与新加坡币基准汇率折算为准)向全资子公司沃尔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新加坡”)增加投资,本次增加的投资额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业务。本次增加投资额事项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沃尔新加坡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额的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加投资额事项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增加投资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沃尔新加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WOER INTERNATIONAL (SINGAPORE)PTE.LTD.
2、住所:30 CECIL STREET#19-08 PRUDENTIAL TOWER SINGAPORE (049712)
3、注册资本:1,000新加坡元
4、成立日期:2019年3月11日
5、业务性质:贸易
6、财务数据:沃尔新加坡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故暂无相应财务数据。
三、增加投资额方式及资金来源
1、增加投资额方式:现金出资。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增加投资额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加投资额的目的
本次公司向沃尔新加坡增加投资额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审慎评估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设立沃尔新加坡作为公司东南亚地区制造与销售业务的投资平台,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开拓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国际业务,降低公司海外业务风险,提升公司产业发展布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向沃尔新加坡增加投资额事项尚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能否顺利通过审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增加投资额事项存在一定的政治环境及汇率变动等风险。
鉴于未来经济和市场环境存在不确定性,沃尔新加坡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沃尔新加坡的投资管理和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沃尔新加坡增加投资额1,000万美元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0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办法〉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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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一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9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王占君、邱微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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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