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0-09-0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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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境外专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拥有的美国发明专利1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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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专利形成过程、取得方式,各专利发明人与发行人的关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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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的专利发明人与发行人均不存在权属纠纷。发行人的5项继受取得专利为业务合并时由奥锐特实业、奥锐特贸易转让取得,相关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已建立相对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由于技术保密等原因,发行人现有专利保护范围未能覆盖全部量产产品,但发行人已拥有相关产品的非专利生产工艺,不会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持续性。

  4、域名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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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桐本投资持有公司42.662%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桐本投资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和投资管理,无其他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本公司外,桐本投资还持有天台方汇51%股权,天台方汇主要从事自有物业的管理,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桐本投资为自然人彭志恩全资控股的公司,彭志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彭志恩未在本公司以外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彭志恩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未实际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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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江西金丰2017年度交易金额涵盖2017年1-11月,自2017年12月起,褚义舟、褚小闻、褚定军转让原持有江西金丰股权的转让时间已超过一年。江西金丰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不再在关联方交易内统计披露。

  ①向江西金丰采购商品

  I背景和必要性

  2010年,公司与上饶金丰开始合作,采购R-CMH原料。2015年,公司基于对上饶金丰产品质量的认可,发行人高管褚义舟、褚定军曾经入股同一实际控制人杨建浪控制的江西金丰。2016年11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考虑利益冲突问题,褚义舟、褚定军等人将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R-CMH为公司生产普瑞巴林的原料,普瑞巴林为公司重要产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普瑞巴林产量分别为41,734.81kg、64,401.50kg及69,160.75kg,产量逐年增加,公司对原材料R-CMH的需求也逐渐扩大。

  目前国内生产R-CMH的厂家主要有上饶金丰、江西金丰、太仓市茜泾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东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公司基于与上饶金丰合作年限较长、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以及价格合理三方面考虑,选择从上饶金丰及江西金丰采购R-CMH。由于公司生产需要,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从印度Rolence Pharma&Chemicals LLP公司采购R-CMH原料,采购价格与江西金丰基本一致。

  II对发行人的影响

  2017年,公司向江西金丰购买的商品为R-CMH,采购价格为双方根据每笔合同约定的一定时期内的供货量及当时产品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该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②向桐泰实业采购商品

  I背景和必要性

  2009年,桐泰实业开始经营国外红酒贸易业务,作为代理商从阿根廷进口红酒在国内销售。公司为了招待客户等用途从桐泰实业采购进口红酒。

  II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桐泰实业购买红酒,用于业务招待及公司内部活动使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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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杭州源诺2017年度交易金额涵盖2017年1-11月,自2017年12月起,褚定军转让原持有杭州源诺股权的转让时间已超过一年。

  ①向杭州源诺销售商品

  I背景和必要性

  2017年度公司向杭州源诺销售的产品为普瑞巴林。杭州源诺主要从事医药贸易,公司向杭州源诺销售少量产品用于向其客户提供样品进行认证试验使用。

  II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杭州源诺的销量、销售金额均较小,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销售价格为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与公司对外销售该等产品的平均价格接近,定价公允。2017年以后,公司没有再向该公司销售产品。

  (3)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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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资产购买、处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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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向奥锐特贸易购买资产

  I背景和必要性

  2017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从奥锐特贸易分别以不含税价516,635.00元、1,521,798.00元购入微粒收集系统、激光成像系统,交易价格按照奥锐特贸易对外采购该两套系统的价格平价进行,定价公允。扬州奥锐特采购该两系统分别用于原料药研发及呼吸道疾病制剂类产品的研发,由于扬州奥锐特不具备进出口资质,且距离上海较近,因此委托奥锐特贸易代为购入该两套系统。

  II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交易价格按照奥锐特贸易对外采购该两套系统的价格平价进行,没有从公司获利。

  ②向江西金丰处置资产

  I背景和必要性

  2017年,公司因处置报废固定资产,以含税价64,000.00元向江西金丰转让不锈钢双锥回转真空干燥机一台,转让价格参考该设备的成新度和可使用状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较为公允。

  II对发行人的影响

  该处置设备账面原值109,401.70元,处置时累计折旧34,461.42元,账面净值74,940.28元。公司因处置该设备产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3,401.82元,对公司影响较小,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③向员工处置车辆

  I背景和必要性

  2017年,由于公司规模逐步扩大,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公司管理人员人数增长,公司针对车辆管理进行改革,公司除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外,其余人员(包括各子公司)一律不再配备公司车辆。车改后,公司对相关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实行用车补贴。车改处置车辆原用车人优先购买,原用车人放弃购买将对外处置。公司车辆改革方案已于2017年12月14日通过董事会决议。

  本次公司处置车辆共6辆,其中2辆车对外处置给无关联第三方,向关联自然人陈杰明、刘美华、信铭雁、褚小闻分别处置车辆共4台,车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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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处置车辆定价系参照车辆使用年限及车况、车辆净值、二手车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后综合协商确定。公司实际交易价格低于评估值主要原因为:(1)该四辆车使用年限普遍较长、企业用车使用率高于家庭用车,车辆折损度高;(2)经与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访谈并抽取二手车交易合同数据,公司当地天台县二手车交易市场卖方多于买方,卖方为了高卖、评估机构通常做法评估价格略高,但实际供大于求导致市场成交价格相对低于评估价10%-30%之间;(3)公司同期对外处置给无关联第三方的2辆车,其价格同样低于评估价格。

  II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所处置的上述4台车辆账面原值313.71万元,处置时累计折旧253.03万元,账面净值60.68万元。公司因处置上述车辆产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56.01万元,对公司影响较小,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2)股权转让、收购

  ①背景和必要性

  2017年4月18日,扬州联澳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联环药业将其持有的扬州联澳40%股权作价4,38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扬州奥锐特。

  2017年2月9日,江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公W[2017]A016号”《审计报告》,扬州联澳于2016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93,992,910.10元,总资产为211,224,071.94元,总负债为117,231,161.84元。

  2017年2月10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1003号”《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扬州联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0%股权涉及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扬州联澳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0,915.81万元,较账面价值增值1,516.52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6.13%。2017年3月2日,联环药业与扬州联澳在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上述评估报告备案。

  2017年4月21日,联环药业与扬州奥锐特签订《扬州联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0%产权转让合同》,参照上述评估值约定,联环药业将其所持有扬州联澳40%股权作价4,380万元转让给扬州奥锐特。联环药业转让其所持扬州联澳40%股权事宜已于2016年12月19日取得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扬国资[2016]74号《关于同意转让联环药业持有扬州联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0%股权的批复》批准,并于2017年3月16日将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扬公确字[2017]02号”《产(股)权转让成交确认书》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

  2017年4月26日,扬州联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②对发行人的影响

  联环药业转让其所持扬州联澳40%股权事宜已于2016年12月19日取得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扬国资[2016]74号《关于同意转让联环药业持有扬州联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0%股权的批复》批准,并于2017年3月16日将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扬公确字[2017]02号”《产(股)权转让成交确认书》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本次交易价格公允。

  发行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扬州联澳作为公司原料生产基地,为公司提供原料药的初级原料,使公司原料药生产线更加完整,解决了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问题。

  (3)业务合并

  ①背景和必要性

  2016年11月3日,奥锐特贸易作出股东会决议,奥锐特实业作出股东会决议、AURISCO PHARMA作出股东决定,分别同意与奥锐特有限进行业务合并。

  2016年11月4日,奥锐特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与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AURISCO PHARMA进行业务合并。

  2016年11月4日,公司与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AURISCO PHARMA四方签署《业务收购协议书》,收购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贸易相关的业务,承接相关人员及收购与业务相关必要的经营性资产,收购的交割日为2016年12月31日。为承接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AURISCO PHARMA的业务、人员和资产,2016年12月19日,发行人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奥磊特。

  2016年11月3日,公司与奥锐特贸易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无偿取得奥锐特贸易持有的商标;2016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与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无偿取得其持有的专利;2016年12月31日,上海奥磊特分别与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签署《固定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分别将账面价值67,984.48元、102,657.73元的相关经营性固定资产以含税价格78,823.32元、120,085.71元转让给上海奥磊特,资产交割日为当日,款项已支付完毕。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相关固定资产交割完毕,相关无形资产变更核准手续办理完毕。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AURISCO PHARMA与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贸易业务相关人员已与上海奥磊特签署劳动合同。

  根据2016年11月4日四方签署的《业务收购协议书》,自2016年12月1日起,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AURISCO PHARMA逐步将业务转移至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发生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贸易业务。

  由于少部分境外客户更换供应商的程序较为复杂,流程时间较长,无法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其内部系统供应商更名,因此虽然业务与发行人开展,但名义上无法与发行人签订相关业务订单、向发行人银行账户付款。为此,2017年1月1日,公司、上海奥磊特与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AURISCO PHARMA五方签署《业务托管协议》,约定在过渡期,发行人及上海奥磊特授权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AURISCO PHARMA以其自身名义实施业务合同,费用支出由发行人承担,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截至2017年6月28日,全部业务托管已终止。

  本次业务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经各方协商以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AURISCO PHARMA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定价依据,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贸易业务由经营性资产、人员和业务渠道构成,该业务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即经营性资产的账面价值。

  截至2018年8月6日,奥锐特贸易注销手续办理完毕。2018年8月8日,奥锐特实业更名为上海桐泰实业有限公司。

  完成本次业务合并,公司原料药及中间体销售端将与公司作为整体合并,不再通过关联交易对外销售,解决了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问题。

  ②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业务合并,承接奥锐特贸易、奥锐特实业、AURISCO PHARMA的业务、人员和资产,公司原料药及中间体销售端将与公司生产业务作为整体合并,不再通过关联交易对外销售,解决了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问题。

  (4)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公司向关联方借入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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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背景和必要性

  2017年1月,扬州联澳、上海奥磊特因营运资金周转需要,向奥锐特实业拆借资金700万元、50万元,并于2017年3月归还,因资金使用时间较短,双方约定不计利息。

  2017年7月,因香港奥锐特需向公司登记代办机构支付手续费,且由于公司外汇登记手续仍在办理过程中尚未向香港奥锐特支付投资款,香港奥锐特临时从AURISCO PHARMA借入1000美金用于支付上述手续费并已于2017年12月足额偿还。

  II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两项关联方资金拆入,对公司主营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②贷款资金周转

  报告期内,扬州联澳获取银行流动资金周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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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背景和必要性

  扬州联澳作为公司初级原料生产基地,较少对外销售产品,运营资金较为紧张,向银行寻求贷款。银行出于风险控制,需要借款企业通过受托支付形式申请贷款。扬州联澳将受托支付资金通过奥锐特实业,周转回自身银行账户,资金周转时间较短(一天)。资金周转所取得的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补充流动资金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II对发行人的影响

  扬州联澳资金周转所取得的相关款项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均已按时偿还银行,未损害金融机构与其他企业的利益,不存在将资金用于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或用途的情形,并于2019年9月9日股东大会追溯确认了该关联交易。扬州联澳未因此导致诉讼、纠纷或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①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情况。

  ②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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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自然人彭志恩转让扬州联澳股权,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6.27万元股权对价款,该款项于2018年支付给彭志恩。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必须事项,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对2019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于2019年2月22日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出具独立意见:“发行人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合理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设置了合法合规的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为中国国籍,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公司董事由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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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1、彭志恩

  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其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八、(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褚义舟

  男,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任天台山河中学教师、副校长;1987年8月至1993年7月,任天台中学教师;1994年8月至1998年2月,任天台有机化工厂厂长;1998年3月至1999年11月任大古化工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大古化工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0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董事长;2008年6月至今,任天台方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上海发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6月至今,任浙江菱正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月至今,任天台归鸟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天台方汇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3、王国平

  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历。1993年7月至2005至9月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05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扬州奥锐特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邱培静

  女,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2年9月,任上海第六制药厂API工艺研发设计员;1992年9月至1999年1月,任上海集成药厂技术科工程师;1999年2月至2002年6月,任浙江省仙居制药厂二分厂副总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上海迪赛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部及销售部经理;2003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奥锐特贸易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董事;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奥磊特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奥锐特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李建文

  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1996年9月,任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任上海永日药品贸易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迪赛诺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奥锐特贸易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奥磊特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6、褚定军

  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1998年11月至2002年1月任大古化工研发主管;2002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奥锐特有限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奥锐特董事、总经理。

  7、刘凤珍

  女,194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9年3月至1973年8月,任江苏省生产建设兵团2师7团21连副连长;1973年9月至1977年1月,就读于中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1977年2月至1977年10月,任《新医药学》杂志编辑部编辑;1977年11月至1981年8月,任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植化室研究实习员;1981年9月至1986年8月,任江苏省苏州第六制药厂药品检验、新品开发部化验室主任;1986年9月至1991年4月,任苏州市药品检验所化学室主任;1991年5月至1998年6月,任苏州市卫生局药政处药政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6月,任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局主任科员;1999年7月至2000年10月,任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2000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江苏省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2003年7月至2009年1月,任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副主任(国家药品GMP检查员);2009年1月至今,退休;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11)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奥锐特独立董事。

  8、杨立荣

  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至1993年3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助教、讲师;1993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6年1月至今任“国家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2010年1月至今,任中国微生物学会酶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0年1月至今,任江苏蓝色星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2月至今,任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工业及环境生物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2014年1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工业生物催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主任;2014年1月至今,任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456)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奥锐特独立董事。

  9、潘桦

  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1年10月至1984年8月,任临海市涌泉供销社营业员;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任临海市上盘供销社营业员;1987年8月至1994年5月,任临海市土特产公司统计、会计;1994年6月至1999年11月,任临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9年12月至今,任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今,经营临海市中衡纳税人俱乐部;2012年4月至今,任台州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台州中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台州中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杜桥分公司负责人;2017年1月至今任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奥锐特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监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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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金平

  男,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6年12月至1989年12月,任天台县汽车服务公司车队长、副总经理;1989年12月至1995年7月,任浙江天美制药有限公司供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1995年8月至1998年3月,任天台有机化工厂管理员;1998年4月至2004年5月,任大古化工采购主管;2004年5月至2005年11月,任奥锐特医药化工采购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周悦

  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上海阿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投资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业务副总裁;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年1月至今,任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杨丽微

  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04年5月,任浙江省天台药业有限公司质检科质量检验员;2004年6月至2005年11月,任奥锐特医药化工QC副经理;2005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奥锐特有限QC副经理;2014年2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QC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奥锐特职工代表监事、QC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销售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共有8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褚定军

  褚定军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2、信铭雁

  女,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1年6月至2008年6月,任陕西省汉中市汉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分厂副厂长;2008年7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生产主管、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3、陈杰明

  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2003年9月,任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警、苍山中队中队长;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任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2004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坦头派出所教导员;2005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街头派出所所长;2006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奥锐特有限物流部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4、张丽琴

  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2年1月,任上海迪赛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2002年2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迪赛诺维生素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奥锐特贸易销售部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任上海奥磊特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销售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5、王国平

  王国平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节之“一、(一)董事会成员”。

  6、赵珍平

  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内蒙古赤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QA主管,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北京美国洲际药业项目经理,2005年1月至2011年8月任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QA经理,2011年8月至2017年8月任杭州正步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奥锐特有限质量副总,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质量副总,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7、王袖玉

  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3月至2003年2月,任浙江省天台县人民银行办公室文员;2003年3月至2004年5月,任大古化工会计;2004年6月至2005年11月,任奥锐特医药化工会计;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任奥锐特有限会计;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任奥锐特有限财务部副经理;2007年2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财务部经理;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8、李芳芳

  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MBA。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任上海特维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07年1月至2009年3月,任上海史密斯英特康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中国区人事经理;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任上海国际油漆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1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奥锐特实业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任上海奥磊特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共有3人,分别为张德法、于振鹏、谢晓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情况如下:

  1、张德法

  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1年1月,任浙江省长兴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主任;2001年1月至2004年5月,任大古化工技术部实验员;2004年5月至2005年1月,任奥锐特医药化工技术部实验员;2005年2月至2005年11月,任奥锐特医药化工技术部副经理;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任奥锐特有限技术部副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1月,任奥锐特有限生产部副经理;2008年1月至2015年8月,任奥锐特有限生产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奥锐特有限总工程师、生产部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生产总监。

  2、于振鹏

  男,1982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3年5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7年4月至今,任扬州奥锐特研发中心主任。曾获得海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第一名。

  3、谢晓强

  男,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任奥锐特技术员,2017年9月至今,任奥锐特研发部工艺研发经理。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部分员工曾任职于竞争对手,但未签署竞业禁止协议,也不存在侵犯原单位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桐本投资、天台铂融、天台铂恩分别持有发行人42.662%、2.752%、1.835%股权,彭志恩持有桐本投资100%股权,分别持有天台铂恩、天台铂融0.088%、13.17%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彭志恩任天台铂恩、天台铂融普通合伙人,其通过桐本投资、天台铂融、天台铂恩共计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7.249%的股权。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

  除上述兼职以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桐本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彭志恩,简历参见本节之“七、(一)董事会成员”。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元

  ■

  (上接A66版)

  (下转A68版)

本版导读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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