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123版)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及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认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审查已授出权益是否符合归属条件,办理已授出权益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7、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8、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相关协议;
9、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应遵照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10、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需要董事会办理的其他一切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为办理上述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聘用或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服务机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对董事会办理上述事宜的授权期限确定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且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上述授权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7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大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实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董事会制订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四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订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是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必要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0日
至2020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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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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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 年10月15日17:30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rcvideo.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如有)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如有)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如有)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如有)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6楼当虹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0
联系电话:0571-87767690
传真:0571-87767693
邮箱:ir@arcvideo.com
联系人:刘娟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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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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