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0-06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0-09-2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只对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进行了原则性约定,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工智能研究院”)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闵行区人民政府等共同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承担上海市人工智能研发与转化建设任务,重点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基础与核心技术研发、关键与共性技术应用、公共测试、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等工作。

  法定代表人:宋海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智能科技、网络科技、电子科技、信息科技、生物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材料及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30号3幢201室

  关联关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网联领域的落地,通过“AI+物联网”的技术路径实现智能网联各领域业务运行高度自动化,服务方式高度智能化,行业生产高度智慧化的战略目标。

  2.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建设城市物联网系统,实现城市神经网络的感知,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多维角度来协同推进。

  3.提供便捷可靠的技术服务,为不断增长的智能车联网、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等业务需求提供安全高效的技术支撑。

  4.在协议合作期内,双方共同努力形成智能车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领域的项目案例,或联合申报、立项研究课题、专项等。

  5.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可以“联合实验室”和公司实体的方式落实,以后续具体的协议约定为准。

  6. 本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以具体的合作协议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正积极布局智慧建筑、智慧园区/楼宇、城市物联网应用云平台、智慧社区、智慧城市等物联网新兴领域和市场,已成功构建“平台+渠道+终端+服务”的智慧产业生态体系,期望通过资源整合和技术创新拓展新的增长空间。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的优势和经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产品影响力和公司竞争力。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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