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华晨集团及相关中介机构采取相关措施

2020-11-21 来源: 作者:王君晖 孙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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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王君晖 孙亚华

  

  近期,华晨集团有关债券违约,引起市场广泛关注。证监会已依法对其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于昨日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的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同日,上交所对招商证券出具警示函。经查,招商证券在承销并担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人期间,存在未能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职责、未能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违规行为。

  华晨集团债券违约事件发酵已有月余。10月下旬,华晨集团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仅支付利息,本金未能兑付,引发关注。11月16日,华晨集团公告,目前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11月13日,一位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申请。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申请。法院裁定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

  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8年,华晨宝马每年为华晨集团贡献的利润额平均在17亿元~55亿元,在华晨集团的净利占比也逐年上涨,平均在94.9%~119.6%之间。

  在华晨集团正式破产重组的消息发出后,申华控股和金杯汽车直线涨停。港股华晨中国、新晨动力股价快速拉升,其中华晨中国一度涨超11%,新晨动力一度涨超18%。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秩序。同时,将继续维护和发挥好债券市场正常功能,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合规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发展。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做好监管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严格监督,促进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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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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