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

2020-11-2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仁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翁牛特旗支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拟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1 年的融资提供担保,京蓝沐禾以其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名下的蒙(2018)阿荣旗不动产权第0007298、0007299、0007300、0007301、0007302、0007303、0007304号不动产做抵押,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支行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京蓝沐禾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 年的综合授信(或展期)业务提供担保,京蓝沐禾以名下乌丹厂区蒙(2017)翁牛特旗不动产权第0005780号不动产做抵押,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批复为准。

  京蓝沐禾股权结构为:京蓝生态持有其76.92%股权,公司对京蓝沐禾具有实际控制权。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京蓝沐禾23.08%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不参与京蓝沐禾的日常经营及管理,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京蓝沐禾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京蓝沐禾为公司、京蓝生态提供反担保。

  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对京蓝沐禾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

  京蓝沐禾于2017年中标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合同营村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3月,对该项目办理了竣工结算,结算金额为人民币2,579.08万元,计入京蓝沐禾的应收账款。

  鉴于上述款项一直未能收回,为盘活账面资产,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状况,经京蓝沐禾、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投资”)及托克托县财政局、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友好协商,京蓝沐禾将上述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财信投资,转让价款为结算金额的85%,即人民币2,192.22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与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京蓝北方”)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要求,公司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铭评估”)对北方园林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估值。同时,公司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测试结论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园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3,744.58万元,京蓝北方90.11%股权价值3,374.24万元小于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京蓝北方90.11%股权价格72,089.44万元,标的资产京蓝北方90.11%股权已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68,715.20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11026号)。

  2、公司根据北方园林2019年度业绩情况已制定业绩补偿方案,补偿义务人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应赔偿总金额为72,087.85万元,等于本次重组交易价格。(业绩补偿方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的《2020-063:关于收购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重组项目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公告》)

  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6.1条约定:“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已赔偿金额为0,公司已就补偿义务人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与被告参加了法院先后组织的两次庭前会议,在法院的主持下,各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本案有关问题发表了意见。会议结束后,公司组织工作人员核实有关问题,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推动案件进程,截至目前,现该案件尚未出审理结果。因此,补偿义务人就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还需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及补偿义务人实际履行情况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铭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0]第0035号)、公司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11026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尹洲澄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与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京蓝北方”)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要求,公司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铭评估”)对北方园林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估值。同时,公司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测试结论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园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3,744.58万元,京蓝北方90.11%股权价值3,374.24万元小于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京蓝北方90.11%股权价格72,089.44万元,标的资产京蓝北方90.11%股权已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68,715.20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11026号)。

  2、公司根据北方园林2019年度业绩情况已制定业绩补偿方案,补偿义务人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应赔偿总金额为72,087.85万元,等于本次重组交易价格。(业绩补偿方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的《2020-063:关于收购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重组项目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公告》)

  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6.1条约定:“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已赔偿金额为0,公司已就补偿义务人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与被告参加了法院先后组织的两次庭前会议,在法院的主持下,各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本案有关问题发表了意见。会议结束后,公司组织工作人员核实有关问题,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推动案件进程,截至目前,现该案件尚未出审理结果。因此,补偿义务人就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还需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及补偿义务人实际履行情况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铭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0]第0035号)、公司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11026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生效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已审批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3,338.99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335,516.2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2.37%。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谨慎投资。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关于为京蓝沐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支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宜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拟为京蓝沐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1 年的融资提供担保,京蓝沐禾以其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名下的蒙(2018)阿荣旗不动产权第0007298、0007299、0007300、0007301、0007302、0007303、0007304号不动产做抵押,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支行批复为准。

  2、关于为京蓝沐禾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宜

  公司拟为京蓝沐禾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 年的综合授信(或展期)业务提供担保,京蓝沐禾以名下乌丹厂区蒙(2017)翁牛特旗不动产权第0005780号不动产做抵押,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批复为准。

  京蓝沐禾股权结构为:京蓝生态持有其76.92%股权,公司对京蓝沐禾具有实际控制权。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京蓝沐禾23.08%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不参与京蓝沐禾的日常经营及管理,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京蓝沐禾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京蓝沐禾为公司、京蓝生态提供反担保。

  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对京蓝沐禾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3、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对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间进行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九名董事全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6558110612H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玉龙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乌力吉

  注册资本:10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6日

  营业期限:2010年07月06日至2040年07月05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灌溉、农村饮水、建筑用PVC、PE、PP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制造、销售;卷盘式、平移式、中心支轴式喷灌机等喷灌设备和滴灌带(管)、输配水软管、过滤器、施肥器等微滴灌设备的生产、安装、销售及网络销售;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咨询;水利、电力、农业项目投资;农业机械、化肥、农膜、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农村灌溉用水井凿井作业;沙地治理;种树、种草;水泥桩制作、网围栏刺线制作、架设;林木种子经营,飞播造林;文体用品、日用品、电力设备、电线电缆、电器购销。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京蓝沐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目前,就上述担保事项,相关主体尚未签署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京蓝生态持有京蓝沐禾76.92%股权,公司对京蓝沐禾具有实际控制权。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京蓝沐禾23.08%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不参与京蓝沐禾的日常经营及管理,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京蓝沐禾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京蓝沐禾为公司及京蓝生态提供反担保。京蓝沐禾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成果表现欠佳,公司董事会后续将密切关注担保进展,努力改善其经营状况,督促京蓝沐禾履行还款义务,控制风险。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京蓝沐禾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已审批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3,338.99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335,516.2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2.3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9,7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41%。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3,136.28万元(指逾期未偿还的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已判决诉讼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257.40万元。

  六、逾期及诉讼具体情况说明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

  1、2018年1月12日,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与天津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租赁”)签署了《融资回租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总额为495.9万元,租赁期36个月。

  2018年1月12日,北方园林与启迪桑德租赁签署了《国内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收账款转让金额为5,550万元。

  公司与启迪桑德租赁签署了《担保书》,为上述两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笔融资合计本金3,136.28万元尚未归还。启迪桑德租赁就《融资回租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到期未付租赁及逾期利息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为257.40万元。目前,该事项正在协调中,有望近期圆满解决。

  2、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北方园林提供不超过15亿元担保额度事项,上述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

  (二)逾期原因、后续应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1、北方园林因业主方未及时结清项目款项,导致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紧张,因此未能如期还款。

  2、北方园林正在履行还款义务。北方园林将积极应对还款事宜,妥善处理涉诉债务。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管理,督促下属公司加大完工结算、催收清欠的力度;做好资金计划及应急预案,避免逾期债务的发生;积极拓展业务,完善商业模式,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提升经营质量,促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

  3、本次逾期债务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于2017年中标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合同营村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3月,对该项目办理了竣工结算,结算金额为人民币2,579.08万元,计入京蓝沐禾的应收账款。

  鉴于上述款项一直未能收回,为盘活账面资产,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状况,经京蓝沐禾、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投资”)及托克托县财政局、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友好协商,京蓝沐禾将上述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财信投资,转让价款为结算金额的85%,即人民币2,192.22万元。上述四方共同签署了《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399710273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高迎明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全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财信投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财信投资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全资持股的国有单位,经京蓝沐禾多次与财信投资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不便对外公开。现京蓝沐禾已收到全部对价款项,因此不存在无法收回交易作价的风险。财信投资的财务状况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影响。

  4、信用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财信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信投资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京蓝沐禾因承包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合同营村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其原值为2,579.08万元。年初该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25.79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坏账准备金额为257.91万元,账面净值为2,321.1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该笔应收账款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情况。涉及的仲裁事项如下:基于本笔款项未能如期收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京蓝沐禾于2020年5月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对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提起仲裁。2020年9月4日,仲裁机构开庭审理了本案件。后经各方沟通协商,就本次应收账款转让事项达成一致,现京蓝沐禾已收到全部对价款项,各方完成和解。京蓝沐禾申请撤销仲裁,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0日出具了决定书,同意撤回申请。

  2、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京蓝沐禾综合考虑该笔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及未来收回的可能性,同时参考市场同类交易后,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方共同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各方

  卖方(债权转让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买方(债权受让人):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人: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

  债务人债务承担人:托克托县财政局

  2、债权金额

  截至交割日,卖方依法享有并根据本协议转让给买方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579.08万元。前述债权金额是卖方、债务人(和债务人债务承担人)在自愿且无任何争议的前提下,进行清理、清算后共同确认的结果。

  3、资产转让

  自交割日起,卖方将债权转让给买方,买方由此替代卖方取得对债权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

  4、买价

  买卖双方在自愿且意思真实一致的基础一致确认,买方受让本协议项下债权的买价计人民币2,192.22万元。

  5、买价支付的先决条件

  买方应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买价一次性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1)本协议已有效签署并生效;

  (2)卖方有权机构作出的批准本协议等文件项下交易,并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并且交付本协议等文件的决议或授权书原件。

  在上述先决条件满足后,买方应当书面通知卖方。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尽快与买方协商确定交割日。

  6、生效条件

  自各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应收账款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京蓝沐禾转让应收账款所得款项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六、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京蓝沐禾转让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有利于盘活账面资产,改善现金流状况,缓解资金压力,为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本身产生的损失为386.86万元,由于期初坏账准备冲回及应收账款处置损失影响,本次交易将减少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361.07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财信投资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本次交易款项已全部收回。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沐禾将应收账款转让,有利于盘活账面资产,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减轻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作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应收账款转让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京蓝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4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0年1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7号7栋(E楼)公司会议室

  9、投票方式的选择: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翁牛特旗支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拟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1 年的融资提供担保,京蓝沐禾以其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名下的蒙(2018)阿荣旗不动产权第0007298、0007299、0007300、0007301、0007302、0007303、0007304号不动产做抵押,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支行批复为准。

  2、《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京蓝沐禾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 年的综合授信(或展期)业务提供担保,京蓝沐禾以名下乌丹厂区蒙(2017)翁牛特旗不动产权第0005780号不动产做抵押,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批复为准。

  京蓝沐禾股权结构为:京蓝生态持有其76.92%股权,公司对京蓝沐禾具有实际控制权。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京蓝沐禾23.08%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不参与京蓝沐禾的日常经营及管理,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京蓝沐禾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京蓝沐禾为公司、京蓝生态提供反担保。

  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对京蓝沐禾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2月9日下午5点0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7号7栋(E)楼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7号7栋(E)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40711-8263

  传真:010-64740711 -8062

  联系人:田晓楠

  6、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0年 月 日;有效期限: ;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本版导读

2020-11-2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