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1-01-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6亿元。

  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44亿元。

  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景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0.36亿元。

  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8亿元。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76.47亿元,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12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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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1999年9月9日,注册地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营业房102室,法定代表人为金波,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9亿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审计,远大物产2019年度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774,851万元,利润总额30,907万元,净利润20,434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37,119万元,负债总额394,68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4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3,640万元),净资产242,430万元,或有事项28,380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960,311万元,利润总额426万元,净利润-244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03,722万元,负债总额465,5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6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7,965万元),净资产238,162万元,或有事项45,742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景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22层B1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经审计,浙江新景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77,736万元,利润总额1,831万元,净利润1,502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1,272万元,负债总额77,6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5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7,039万元),净资产13,585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60,151万元,利润总额2,999万元,净利润2,571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2,497万元,负债总额109,34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5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9,342万元),净资产13,155万元,无或有事项。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26幢105-2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0.5%股权。

  经审计,远大能化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597,761万元,利润总额12,401万元,净利润9,289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5,274万元,负债总额80,7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7,380万元),净资产24,52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120万元。远大能化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700,764万元,利润总额13,240万元,净利润9,930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9,747万元,负债总额98,8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70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895万元),净资产30,852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为子公司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为: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金额

  3.1、为远大物产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1.44亿元。

  3.2、为浙江新景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0.36亿元。

  3.3、为远大能化向农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4.8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被担保的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上述子公司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远大能化的少数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647,445.38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27,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为119,745.38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2.48%。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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