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5

凤凰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所投杭州亦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2021-01-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恢复仲裁

  ●上市公司所处的地位:申请人的实际投资关联方

  ●涉案的金额:本金15,500万元、本金利息暂计5,024.18万元、损失赔偿暂计775万元、律师费37.1万元、财产保全费用和保函费用30.5万元以及本案仲裁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预计该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2021年1月14日,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凤凰传媒”)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投资”)通过南京岚裕凤凰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岚裕凤凰基金”)投资的杭州亦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亦卓投资”)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SHDS20170474号投资协议争议案》(【2021】中国贸仲京(沪)字第000106号),通知恢复关于投资杭州捷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捷蓝”)案件仲裁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5年,岚裕凤凰基金与杭州捷蓝,亦卓投资,捷蓝公司股东宋晓东、张依签署了《关于杭州捷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岚裕凤凰基金依约投资了15,500万元,通过受让亦卓投资的份额,间接持有杭州捷蓝7%的股权。但杭州捷蓝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完成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目标。为维护合法权益,亦卓投资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宋晓东、张依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详见《凤凰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所投杭州亦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涉及仲裁的公告》(2018一001)。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

  1、本次仲裁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后,亦卓投资持续与宋晓东、张依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协商,亦卓投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中止仲裁,中止期至2019年3月6日。详见《凤凰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所投杭州亦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2018-040)。期间,宋晓东已实际支付了720万元。

  2、亦卓投资已申请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对张依和宋晓东名下现有已知的包括多家公司股权和两套房产等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3、2019年3月,宋晓东出具了《付款承诺》,亦卓投资与宋晓东、张依共同商定向仲裁机构提出继续中止仲裁的申请,中止期到2020年12月31日。详见《凤凰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所投杭州亦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2019-005)

  2021年1月14日,亦卓投资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SHDS20170474号投资协议争议案》(【2021】中国贸仲京(沪)字第000106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会仲裁院决定本案仲裁程序自2021年1月12日起恢复进行”。

  二、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宋晓东出具了《付款承诺》,岚裕凤凰基金将对杭州捷蓝14,980万元的股权投资确认为应收股权款(宋晓东前期支付的720万元中,520万元用于偿还股权款)。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分别于2018、2019年计提了2,996万元、8,988万元坏账准备,共计11,984万元。目前,应收股权款账面余额为2,996万元。由于亦卓投资已对被申请人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公司暂定2020年不继续计提坏账准备,最终以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结果为准。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估计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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