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1-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董-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郭嘉祥、林崇、叶宏、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嘉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授权郭嘉祥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

  (1)因工作变动,罗成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的委员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罗成忠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罗成忠先生除担任公司高级顾问以外,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罗成忠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2)我们认为董事长郭嘉祥先生任职资格条件、管理经验及业务专长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要求,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事项。

  2、审议《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置换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置换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

  (1)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贷款整体利率降低且贷款期限增长,担保条件及担保额度与原国开行贷款相比均未改变,本次担保置换不增加新的担保额,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2)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3)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截止该议案审议之日,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放弃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放弃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福建国电风电公司所持有的福成公司30%股权相应的账面价值为1583.92万元,而挂牌底价为3188.06万元,增值1604.14万元,增值率101.28%,增值率偏高。若按转让价格收购该股权,税后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5.40%,项目不具备投资价值。公司目前持有福成公司70%股权,现已实现对福成公司的实际控制及财务并表,在放弃优先购买福成公司30%股权的情况下,仍可实际控制福成公司,对我公司财务报表合并和实际控制权没有影响。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述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按公司持有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本次股权的权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董事长

  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成忠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罗成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的委员职务,辞职后本人除担任公司高级顾问以外,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成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成忠先生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罗成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聘任新总经理的相关工作,在新聘总经理就任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郭嘉祥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置换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借款1.9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截止该议案审议之日,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栋才,主营范围: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建设;对海上及陆地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风力发电;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的投资建设。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702.57万元,负债总额27576.1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535.45万元(含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7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40.72万元)、净资产9126.41万元、营业收入4105.17万元、利润总额742.75万元、净利润总额499.19万元,资产负债率75.13%。

  截止2020年9月30日,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1552.07万元,负债总额22935.6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935.64万元),净资产8616.43万元、营业收入1762.38万元、利润总额-502.96万元、净利润总额-509.98万元,资产负债率72.69%。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申请项目营运期贷款人民币1.9亿元,用于置换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项目贷款余额,贷款期限为15年,贷款利率按不低于五年期以上LPR(当前报价为4.65%)减55BP(0.55%)即4.1%执行,以霞浦闾峡风电场项目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并由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事项最终以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进一步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8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申请项目营运期贷款人民币1.9亿元,用以置换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项目贷款余额,贷款期限为15年,贷款利率按不低于五年期以上LPR(当前报价为4.65%)减55BP(0.55%)即4.1%。同比国开行一年后执行的贷款利率减少20BP。

  此次贷款整体利率降低且贷款期限增长,担保条件及担保额度与原国开行贷款相比均未改变,本次担保置换不增加新的担保额,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借款1.9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

  1、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贷款整体利率降低且贷款期限增长,担保条件及担保额度与原国开行贷款相比均未改变,本次担保置换不增加新的担保额,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2、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3、本次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截止该议案审议之日,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74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48586.75万元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3.62%。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93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5.22%,本次单笔担保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24%。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48586.75万元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3.62%。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福建国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国电风电公司)以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5279.72万元作为基准,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福成公司30%股权。该30%股权账面净资产为1583.92万元,挂牌底价为3188.06万元。

  经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放弃按我公司持有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本次股权的权利。

  此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福建国电风电公司作为福成公司持股30%的股东,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成立于2016年8月31日,注册资本15603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启山,注册地位于福州市台江区连江路西侧江滨大道北福建招银大厦南塔楼7、8层,公司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生产地址另设)、销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风电场、水电厂;电力技术开发与咨询、技术服务;发输变电设备检修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福成公司概况

  福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2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水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水力发电;农业综合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由我公司于2016年2月成功收购,持股70%且合并其财务报表,福建国电风电公司持股30%。

  福成公司所属的潭头水电站位于福建省福安市东溪河上,于2010年6月19日正式投产,电站安装2台立式轴流转浆式机组,总装机30MW,上网电价0.4281元/千瓦时,多年平均年设计发电量为9255万千瓦时,2016年-2020年实际年均发电量7659万千瓦时。

  福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成公司有关财务情况

  根据福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福成公司2020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有关财务指标(按公司会计政策调整后)如下表:

  单位:元

  ■

  (三)福建国电风电公司公开转让福成公司30%股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福成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股东向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情形除外”,福建国电风电公司本次公开转让福成公司30%股权事项符合福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3188.06万元,信息披露日期为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25日。该项目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的3个工作日内,需交纳9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放弃权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福建国电风电公司所持有的福成公司30%股权相应的账面价值为1583.92万元,而挂牌底价为3188.06万元,增值1604.14万元,增值率101.28%,增值率偏高。若按转让价格收购该股权,税后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5.40%,项目不具备投资价值。公司目前持有福成公司70%股权,现已实现对福成公司的实际控制及财务并表,在放弃优先购买福成公司30%股权的情况下,仍可实际控制福成公司,对我公司财务报表合并和实际控制权没有影响。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述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按公司持有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本次股权的权利。

  五、董事会关于放弃权利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福建国电风电公司所持有的福成公司30%股权相应的账面价值为1583.92万元,而挂牌底价为3188.06万元,增值1604.14万元,增值率101.28%,增值率偏高,若按转让价格收购该股权,税后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5.40%,项目不具备投资价值;公司目前持有福成公司70%股权,现已实现对福成公司的实际控制及财务并表,在放弃优先购买福成公司30%股权的情况下,仍可实际控制福成公司,对我公司财务报表合并和实际控制权没有影响;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放弃按我公司持有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本次股权的权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本版导读

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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