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1-010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1-01-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公司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签订了《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全厂钢结构预制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接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全厂钢结构预制工程,项目合同暂定含税价款2,034,444,000元。

  2、本项目签订合同暂定含税价款2,034,444,000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9年)营业收入的54.40%。若该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1-202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3、本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2021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号、2021-002号)。

  近日,公司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石化”)签订了《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全厂钢结构预制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接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全厂钢结构预制工程,项目合同暂定含税价款2,034,444,000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

  发包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承包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全厂钢结构预制工程

  2、工程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3、工程承包内容:承包人工作范围包括管廊区、装置区等钢结构制造,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发包人委托约定的范围为准。

  4、合同工期:2021年7月-2022年7月期间制造及供货,具体开工日期待图纸完成后,由发包人制定下发的施工计划通知为准。具体节点期在开工后三日内,以双方书面确认节点工期为准,但总工期不发生任何变化。

  5、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含税全费用综合吨单价 ,合同暂定含税价款为¥2,034,444,000 元(大写:贰拾亿叁仟肆佰肆拾肆万肆仟元整)。

  调价机制:钢结构所用材料在绝对价格指数上下浮动3%以内(含3%),框架价格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指数上下浮动3%以外,超出基础价格部分全额调整。

  6、工程进度款支付

  (1)进度款结算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认可的深化图纸编制进度款结算书,在货到前45天提交给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后进行结算审核,交货验收合格后10日内审核完成。

  (2)最终结算

  货到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订单最终结算书及完整结算资料,发包人90日内完成最终结算审核。

  (3)支付方式

  单笔订单金额小于1000万元(含1000万)

  ① 钢结构成品到场并经发包人、监理、施工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进度款结算金额的90%;

  ② 最终结算完成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订单最终结算额的100%。

  单笔订单金额1000万以上

  ① 订单下达后支付订单金额30%预付款(开具等额预付款保函);

  ② 钢结构成品到场并经发包人、监理、施工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进度款结算金额的90%;

  ③ 最终结算完成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订单最终结算额的100%。

  订单金额累计供货超过5000万元以上需卖方开具5%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有效期为全部货物到场并经发包人、监理、施工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12个月或全部货物到达买方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7、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严格依照其提报的批次节点工期加工,任意一个节点工期违约,均视为该批次工期违约。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交货、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使用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及以次充好的材料、不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与其他承包单位配合、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的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出现,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来完成承包人遗留的工程内容,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且承包人将自动被排除参加发包人后续项目或南山集团其他公司的项目。

  (5)如发包人未按期付款,则按应付金额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8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代理;设备、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除外);贸易咨询、广告业务;危险废物、废水处置;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技术、工艺、产品的研发、设计、实验、检测、检验、分析及其技术推广、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裕龙石化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裕龙石化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签订合同暂定含税价款2,034,444,000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9年)营业收入的54.40%。若该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1-202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公司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同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全厂钢结构预制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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