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2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1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下午15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1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赵晓群、莫尚云、康凯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1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前述议案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6日出具了《关于核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09 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3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傅冠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自2018年11月24日起通过内部张榜公示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2月5日(共计12日),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4.52 元/股,授予数量为12,000,000股(除权前),授予人数为152 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2名调整至142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00,000股调整为11,477,90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4.78%。2019年2月1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

  7、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张家强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并且李辉等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38股。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6人,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0,944,762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275,142股。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相应出具专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张家强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并且李辉等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38股。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6人,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0,944,762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275,142股。

  9、2020年7月16日,公司完成前述李辉等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原因、调整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可以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全部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477,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8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4日。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50,944,76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27日。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三)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332,360股,占公司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股票的比例为2.90%,占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3%,具体情况如下:

  ■

  (四)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4.445元/股=4.52元/股一0.025元/股-0.05元/股(在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五)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1,477,340.20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预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由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事宜。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6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未结束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将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6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32,36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4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6名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计332,360股。鉴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将由人民币 250,944,762元变为人民币250,612,402 元,公司拟同步对《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晓群、莫尚云、康凯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法定代表人:陈红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6761430879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为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LED封装器件及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财务情况: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781,756,262.62元,净资产为950,198,431.09元,2020年前11个月营业收入168,597,903.79元,净利润-65,231,453.6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捷荣四联光电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付款及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剑

  注册资本:人民币147,125.936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73567Y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主营业务为计算机与存储、固态存储、通讯及消费电子、医疗设备等各类高端电子产品的先进制造服务以及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与测试、计量系统、自动化设备及相关业务的研发生产。

  财务情况:截止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001,131,781.86 元,净资产为6,461,622,647.79元;2019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619,378,852.91 元,净利润为)254,050,512.79元(以上数据来源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莫尚云先生在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及财务总监,因此,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与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东莞华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法定代表人:赵小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KQLG3F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江源路 189 号 1 栋 301 室

  主营业务:生产:模具、手机、电脑外壳、塑胶金属制品、电脑周边设备;从事磁卡、条码、电子标签及其读写设备、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研发、精密模具研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53,416,734.71元,净资产为260,659,982.31元;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为871,328,236.71 元,净利润为-5,021,171.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由于华誉精密的董事赵小毅先生与公司董事赵晓群女士是姐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

  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华誉精密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付款及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能够有效执行。

  (四)苏州捷荣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法定代表人:贾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93984307M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 200 号综合保税区西区

  主营业务:通讯终端设备模具及塑胶五金结构件的开发设计;计算机模具及塑胶五金结构件的开发设计;消费电子、医疗、汽车模具及塑胶五金结构件的开发设计;经营以下产品的进出口及国内贸易业务:非金属制品模具、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汽车、摩托车模具、电子专用测试仪器、手机外壳、塑胶及塑胶五金制品、五金制品表面处理类产品、电路板、触控集成板、手机屏模组;结构件组装测试包装,电子结构模组件组装测试包装,光学电子结构件的加工、装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26,585.67 元,净资产为626,139.62元;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072,362.53 元,净利润为-834,880.9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董事赵晓群、康凯同时担任苏州捷荣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苏州捷荣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付款及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的利益。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本年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按照公司具体业务进展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当前业务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持续性。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祝渊女士和赵辉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有利于综合促进公司正常业务的运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相关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有利于综合促进公司正常业务的运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与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明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苏州捷荣模具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较大主要系市场客观因素变化所致; 公司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少于预计金额的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同意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2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号楼13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2月4日下午15:0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4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1年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号楼13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如下:

  1.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细请见2021年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2月3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1年2月3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大厦2号楼13楼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5968

  传真:0755-25865538

  邮箱:huangrf@chitwing.com

  邮编:518000

  联系人:黄蓉芳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5

  2、投票简称:捷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

  注: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7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下午17: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惠莉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黄蓉芳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6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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