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01-22 来源: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广核技

  证券代码:00088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13层12A01

  一致行动人一: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23楼

  一致行动人二:上海日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2019号

  一致行动人三:南通南京大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科技园

  一致行动人四:深圳中广核一期核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一致行动人五:陈晓敏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

  一致行动人六: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大道5477号201室

  一致行动人七:黄志杰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广核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广核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广核核技术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中广核核技术与中广核资本、合鑫信托的股权关系如下:

  ■

  (二)中广核资本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鑫信托金融投资项目1701期资金信托》是中广核资本委托给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信托资金加以运用的资金信托。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合鑫信托已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中广核核技术与中广核资本、合鑫信托的股权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一)中广核核技术”。

  (三)上海日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四)南通南京大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五)发展基金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发展基金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前海鹏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最终穿透至刘创、雷婧、袁新华、吴凌菲、廖新晨5名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达胜热缩最终穿透至肖峰、马小丽、朱建新3名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前海众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深圳众合长盈投资基金”契约式基金)最终穿透至黄志杰、肖海波、张磊、周良梁、谷远来,共计5名自然人;

  剩余有限合伙人均为自然人,最终穿透至钟鸣、谭振兴、廖德生、李德明、张宇田、李葆青、姜彤、陈勇、张辉军、王君、刘斌、魏建良、苏忠兴、陆惠岐、吴凤亚、丁建宏、魏兰、单永东、张定乐、陈林、徐红岩、马孟君、李瑞、范燕萍、潘剑峰、陈建青、张雪良、王建新、赵光国、吕燕、孙军、高健、俞江、侯志强、周长明、董俊凯、李霞娟、蒋琦、沈锋、吴翰、张文龙、朱云超、万勇军、吴洪彦,共计44名自然人。

  (六)陈晓敏

  ■

  (七)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八)黄志杰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一)股权关系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资产关系

  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法人)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运营。

  (三)业务关系

  企业之间经营上独立。

  (四)人员关系

  陈晓敏任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一致行动关系

  1、中广核核技术与中广核资本受同一主体控制为法定一致行动关系。

  2、2015年11月26日,中广核核技术与苏州德尔福商贸有限公司等44名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发展基金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享有的所有表决权及其委派的董事或控制的其他股东(如有)对大连国际享有的所有表决权,包括根据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及其后修改的组织大纲与章程所享有的任何表决权,以及出具和签署任何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均应按照中广核核技术的意见行使。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起的第三十六个月末(2020年1月31日),期满后除非有任何一方书面确认终止,否则本协议应自动无限制地延续有效。

  根据上述协议,中广核核技术与上海日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南京大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深圳中广核一期核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晓敏、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黄志杰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章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一)终止一致行动关系

  2015年11月26日,中广核核技术与苏州德尔福商贸有限公司等44名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发展基金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享有的所有表决权及其委派的董事或控制的其他股东(如有)对大连国际享有的所有表决权,包括根据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及其后修改的组织大纲与章程所享有的任何表决权,以及出具和签署任何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均应按照中广核核技术的意见行使。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起的第三十六个月末(2020年1月31日),期满后除非有任何一方书面确认终止,否则本协议应自动无限制地延续有效。

  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广核核技术收到邢东剑、苏州君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资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健、叶启捷、俞江、江苏达胜热缩材料有限公司、肖林、南通海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明亮、刘斌、科维(南通)机械有限公司发出的书面终止一致行动关系的函件,根据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的规定,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单位:股

  ■

  (二)司法过户

  根据中广核核技术与陈晓敏、黄志杰、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包秀杰、上海云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科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中广核俊尔原小股东”)签署的《资产重组之利润保障协议》、承诺函及相关合同约定,中广核俊尔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中广核俊尔原小股东应履行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返还分红款项的义务。因中广核俊尔原小股东未及时履行义务,中广核核技术已代中广核俊尔原小股东补偿了相应股份。中广核核技术据此向北京仲裁委提出仲裁,诉请中广核俊尔原小股东偿付中广核核技术代偿的股份,2019年12月31日,经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陈晓敏、黄志杰、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包秀杰、上海云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科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中广核核技术偿还已为其代偿的股份,分别为6,344,787股、1,042,994股、391,170股、217,338股、695,330股、457,454股。2020年9月10日,上述9,149,073股股份完成司法过户,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677%。

  (三)集中竞价减持

  合鑫信托于2020年11月9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65万股A股股票,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688%;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62.4万股A股股票,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660%,本次减持后合鑫信托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二、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深圳中广核一期核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合伙期限即将到期申请解散,预计在2021年年内完成清算注销工作并采取非现金分配方式,在确定进入解散清算程序及解除与中广核核技术的一致行动关系后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未来增持或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信息披露人增持或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34,867,742股A股股票,约占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99%(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详见于2020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83,381,984股A股股票,约占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5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司法过户、集中竞价交易等事项综合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关系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广核核技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第四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合鑫信托于2020年11月9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65万股A股股票,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688%,交易均价为8.87元/股;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62.4万股A股股票,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660%,交易均价为8.83元/股。本次减持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鑫信托金融投资项目1701期资金信托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2020年3月11日中广核核技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提请中广核俊尔原少数股东补偿中广核核技术代偿的2018年度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19,408,951股及分红款、税费等相关款项。2020年8月4日,北京仲裁委员裁决中广核俊尔原少数股东陈晓敏、黄志杰、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包秀杰、上海云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科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中广核核技术补偿已为其代偿的股份及分红款、税费等相关款项,偿还的股份数量分别为13,459,909股、2,212,621股、829,832股、461,061股、1,475,080股、970,448股,合计19,408,951股。目前本裁决正在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上述股份已被冻结。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本报告书签署声明,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

  (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中广核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2002号中广核大厦16层)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上海日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南通南京大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深圳中广核一期核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黄志杰: ________________

  陈晓敏:_______________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上海日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南通南京大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深圳中广核一期核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黄志杰: ________________

  陈晓敏: _______________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上海日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南通南京大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深圳中广核一期核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黄志杰: ________________

  陈晓敏: _______________

本版导读

2021-01-2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