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3-12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3月15日起,广发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元,则1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

  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合并主板与中小板工作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2021年2月5日的相关公告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对旗下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中小板300ETF)及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广发中小板300联接)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将自主板与中小板两板合并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深交所《关于调整中小板指等指数名称的公告》,“中小板300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300指数”,指数简称“中小300”保持不变。相关指数选样空间描述涉及“中小板”或“中小企业板”,变更为“原中小板”或“原中小企业板”。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1、基金名称

  ■

  2、标的指数

  广发中小板300ETF:标的指数由“中小板300价格指数”变更为“中小企业300价格指数”。

  广发中小板300联接:标的指数由“中小板300价格指数”变更为“中小企业300价格指数”。

  3、业绩比较基准

  广发中小板300ETF: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小板300价格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小企业300价格指数收益率”。

  广发中小板300联接: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小板300价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中小企业300价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重要提示

  1、《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中小板和主板两板合并生效日起生效,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将于主板与中小板两板合并日前在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附件2: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本版导读

2021-03-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