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1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1-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

  ●本案原告: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传奇IP”)。

  ●本案被告: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

  ●本案第三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欢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欢游”)。

  ●本次系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沪01民初149号之四)。

  2021年3月11日,上海恺英收到上海一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沪01民初149号之四),公司已就该冻结情况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详见《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与本案相关的案件背景情况

  传奇IP就其与浙江欢游之间的商事纠纷仲裁案,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2019年5月22日作出的第22593/PTA号仲裁裁决,浙江欢游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北京四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9)京04协外认38号),裁定予以承认和执行第22593/PTA号仲裁裁决,并根据《执行裁定书》(案号:(2019)京04执172号)执行冻结浙江欢游及其分公司银行账号。此后,传奇IP向北京四中院提出追加上海恺英为(2019)京04执172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北京四中院驳回后又向北京四中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申请追加上海恺英为(2019)京04执172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目前,该案已被传奇IP申请撤回起诉,并经北京四中院裁定准许撤回(详见公告:2019-075、2019-101、2019-121、2019-143、2020-021、2020-027、2020-036、2020-137)。

  2020年6月24日,上海恺英收到上海一中院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0)沪01民初149号),传奇IP向上海一中院提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之诉,请求判决上海恺英对浙江欢游(2019)京04执172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未能清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暂计人民币50,000,000元),最终裁定冻结上海恺英持有的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翎”)出资额为人民币736.85万元的股权;该股权已经上海恺英申请,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该笔资金仍处于冻结状态(详见公告:2020-079、2020-085、2020-122)。

  2021年1月25日,上海恺英收到《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020)沪01民初149号,传奇IP申请将原《民事起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即:“一、判决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欢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京04执172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未能清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暂计人民币50,000,000元”,变更为“一、判决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欢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京04执172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未能清偿的人民币481,127,363.73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1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恺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详见《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本案进展情况

  2021年3月11日,上海恺英收到上海一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沪01民初149号之四),裁定如下:

  冻结上海恺英银行存款人民币431,127,363.73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法律与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与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四、应对措施

  本次裁定冻结上海恺英银行存款人民币431,127,363.73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是在传奇IP在原(2020)沪01民初149号案件诉讼请求基础上,提起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导致的。

  鉴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认定传奇IP发起的本案与传奇IP在北京四中院(2019)京04执异204号案件败诉后,提起的(2020)京04民初311号诉讼案件,构成重复起诉。公司将向法院申请复议、解除冻结,并积极组织应诉,坚决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欢游系本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欢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上海恺英以出资额为限为其承担有限责任,上海恺英出资已经实缴到位。

  此次裁定对公司现金流及日常经营存在一定的影响,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做进一步判断。

  对于传奇IP前期实施的重复诉讼、超额保全等恶意行为,公司已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对于本次裁定事宜,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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