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4-10 来源: 作者:

  (上接B33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兵器集团、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交易。

  2、兵器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关系,该行为属关联交易。

  3、本公司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六届二十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表决时与会的关联董事任勇强、杜秉光、董成功、许晓军、金晓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对该议案的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任勇强

  注册资本:441081万人民币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主营业务:无机化工产品、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308,384,070.89元,净资产16,274,142,729.25元,营业收入31,648,389,627.42元,净利润490,009,698.0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993,592,683.4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北方华锦(辽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付春波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外环路以西、北一街以北北方华锦石化交易中心A507室

  主营业务:PVC门窗、塑料建材及配套辅件制造;化肥销售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0,700,942.77元,净资产3,738,716.54元,营业收入645,743,209.07元,净利润5,244,087.6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6,943,749.55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北方华锦石油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张宏伟

  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街2-24-100-3号

  主营业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3,139,801.80元,净资产70,739,629.96元,营业收入330,667,499.50元,净利润2,591,936.1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3,567,424.60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盘锦辽河化工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齐洪勤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主营业务:化肥、化工原料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1,991,827.19元,净资产27,820,912.61元,营业收入1,037,733,585.74元,净利润5,580,642.2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1,443,153.08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辽宁北方华锦五洲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胡世秋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8号创业大厦9层908室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622,162.33元,净资产15,940,132.02元,营业收入52,349,740.22元,净利润2,685,004.1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1,811,664.20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六)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张世琦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氩[液化的]、氮[液化的]、氧[液化的]、环氧乙烷、氮[压缩的]、乙二醇(凭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白银销售;售电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65,864,406.65元,净资产-6,072,366.16元,营业收入1,391,762,157.38元,净利润116,465,432.7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88,684,865.71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赵显良

  注册资本:32000万人民币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主营业务:精碳五、聚合级异戊二烯、间戊二烯、轻碳九、精双环戊二烯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16,261,097.32元,净资产380,128,932.87元,营业收入605,742,724.48元,净利润29,621,123.5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65,583,829.74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八)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菲利普.德赫苏斯.瓦雷斯.赫尔南德斯

  注册资本:74920万人民币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华锦精细化工园区

  主营业务:橡胶生成与制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54,231,092.93元,净资产87,202,133.61元,营业收入724,512,827.39元,净利润-49,375,949.6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78,515,238.19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九)辽宁华锦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张佐琪

  注册资本:3200万人民币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2-23-1158-6

  主营业务:酒店管理、会议展览服务、代订客房服务、票务代理、住宿、餐饮服务、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食品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885,261.53元,净资产25,113,239.23元,营业收入1,301,280.01元,净利润-932,984.5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335,116.8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科莱恩华锦催化剂(盘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陈志鹏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注册资本:870.7万欧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工业用催化剂及混合醇副产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0,614,957.06元,净资产188,565,876.55元,营业收入199,588,013.21元,净利润39,698,258.4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53,797,994.46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焦开河

  注册资本:3830000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主营业务: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991,352万元,净资产17,853,949万元,营业收入49,002,216万元,净利润1,520,12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019,29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二)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邱江

  注册资本:317,000万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京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9号

  主营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8,370,275,899.00元,净资产13,715,592,653.54元,营业收入2,008,944,983.07元,净利润598,091,886.6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4,856,977,391.41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三)大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张震

  注册资本:951.30万人民币

  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何屯村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煤、危险化学品、化肥等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4,945,686.39元,净资产22,722,042.55元,营业收入638,819,362.97元,净利润4,435,822.2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9,904,460.73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四)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王粤涛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新港商务大厦12层2号

  主营业务:开发建设石油及石油制品储罐;原油销售,原油仓储;石油制品及化工产品、燃料油(限闭杯闪点>60℃)、润滑油、道路沥青、有机热载体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7,220,223.79元,净资产394,975,821.34元,营业收入104,618,859.96元,净利润39,985,047.0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73,070,613.88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五)山西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侯国保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地址:忻州原平市前进西街一五二处南

  主营业务:柴油、燃料油、润滑油批发零售;汽油、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石脑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醇、乙醇(无水)、煤焦油、干性醇酸树脂(以二甲苯、乙酸丁酯、200#溶剂油等为熔剂的)、苯乙烯(抑制了的)、1.3丁二烯(抑制了的)、2-丙烯-1-醇、燃料油(闪点〈60℃)批发零售(无储存)(有效期至2023年1月18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成品油技术咨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725,252.34元,净资产22,668,538.05元,营业收入201,716,944.83元,净利润768,575.6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0,089,341.69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六)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柴伟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地址:广州市增城永宁街凤凰北横路242号七层(701-724房)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化肥批发;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425,034.21元,净资产17,998,020.64元,营业收入718,254,227.69元,净利润2,969,211.8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6,336,329.01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七)无锡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崔洪明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春潮中路41号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及橡胶制品、建材、化学防护器材、化工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钢材、化肥的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5,625,486.40元,净资产35,205,914.26元,营业收入419,907,034.55元,净利润2,430,912.9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0,975,896.73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八)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石兵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203-03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90,962,255.39元,净资产555,021,284.17元,营业收入88,453,111.69元,净利润40,869,748.2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54,597,474.12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九)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刘志刚

  注册资本:10049.80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

  主营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五金、交电、机械电气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84,445,946.05元,净资产80,907,556.45元,营业收入907,253,469.16元,净利润2,419,425.0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0,724,725.9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中国兵工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费久波

  注册资本:18102.294600万人民币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8号

  主营业务: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库房货场租赁、房屋租赁;有色黑色金属及制品、机械电子设备、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摩托车及配件、一般劳保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食品、煤炭、炉料销售;物业管理;钢材剪切;剪板加工;普通货运;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93,081,662.84元,净资产162,795,784.62元,营业收入2,160,611,412.38元,净利润15,142,093.5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49,356,885.2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一)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白长治

  注册资本:217336.778828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科技1号楼四、五层

  主营业务:兵工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经营危险化学品;住宿;销售棉花、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重油、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建筑材料、铁矿石及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煤炭、稀贵金属、石脑油、燃料油、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体育用品、服装、百货、皮革及制品、文教用具、纸、纸制品、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815,855,004.16元,净资产3,403,777,982.08元,营业收入38,476,564,397.52元,净利润209,188,385.2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381,763,391.81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二)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李军

  注册资本:176875万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主营业务:特种钢及延伸产品、矿用车等工程机械产品、电动轮矿用车、机械传动矿用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706,239,214.66元,净资产776,550,992.67元,营业收入5,607,554,284.61元,净利润68,700,123.9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197,213,968.02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三)北化凯明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密春

  注册资本:5590万元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

  主营业务:甲苯、硫磺、硝酸、甲醇、2B酸、4B酸精品粗品、2B酸钠、色酚系列产品、色基系列产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8,376,338.03元,净资产47,179,485.92元,营业收入2,468,773,762.22元,净利润-24,097,786.8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1,640,060.6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四)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李宏伟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C座三层301、302

  主营业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爆破安全监理、评估;土石方爆破及清运工程;建(构)筑物爆破拆除;水下及旧船解体爆破;油田爆破及器材开发;工程总承发包;爆破技术研究开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8,011,383.73元,净资产431,041,150.03元,营业收入1,014,726,646.52元,净利润223,977,667.4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6,353,279.11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五)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范志平

  注册资本:162827万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兵工东路9号

  主营业务:汽车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及非公路矿用车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出口汽车底盘、整车、工程机械车、非公路矿用车和零部件;进口科研生产试制所需材料和零部件、机电设备及备件;增值电信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115,256,956.33元,净资产571,091,374.18元,营业收入4,097,111,811.89元,净利润-280,186,089.5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11,559,069.05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六)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辛永献

  注册资本:9200万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10层1005号

  主营业务: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技术检测;施工总承包;节能项目评估(不含资产评估);节能项目审计(不含财务审计);节能环保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环境检测;销售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相变材料、合成材料;工业窑炉的设计;节能环保设备、纳米水性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样机制造;制造集装箱、净水设备、饮水设备、水处理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2,103,995.33元,净资产104,330,142.75元,营业收入163,919,815.62元,净利润2,730,081.9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0,451,419.22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七)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辛永献

  注册资本:5100万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北方地产大厦10层

  主营业务:环境工程咨询、设计、工程总承包和环保设备加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10,260,238.26元,净资产58,683,660.84元,营业收入590,213,292.42元,净利润2,107,040.6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884,219.38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八)包头中兵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杨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北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钢材、矿产品、石油制品(需审批项目除外)、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专营及危险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体育用品、家用电器、服装百货、皮革及制品、文教用具、纸、纸制品(不含印刷品)、煤炭、汽车(含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配件(含新能源汽车配件)、铁路车辆及铁路车辆配件、铁路配件、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备品备件、工具工装、量具、刃具、冶金制品、消防器材、医疗器械(不含审批项目)、音像出版物、图书出版物(以上两项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品);装卸服务;房屋租赁;对外贸易;再生资源开发、利用;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审批事项);委托机械加工;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一类)(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经营)食品经营:食品销售(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9,276,709.11元,净资产32,810,503.87元,营业收入1,607,287,121.98元,净利润8,223,457.8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54,400,164.60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九)西安北方惠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韩聪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户县余下镇

  主营业务:树脂、涂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81,742,281.99元,净资产622,315,101.49元,营业收入1,248,178,060.32元,净利润7,741,318.9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91,228,836.39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和定价原则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为多年形成,并且为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待股东大会通过后签订有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得到有力保障,使经营管理更为规范。

  2、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方主要是为本公司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因此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事前已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华锦股份制订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2、华锦股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交易价格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锦股份”)于2021年4月9日召开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六届二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号)的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8.40元,扣除发行费用45,898,93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54,101,062.4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1,202.23万元,明细如下: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经公司2021年4月9日召开的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1、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根据华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本次募集资金30亿元用于向子公司内蒙古化工增资建设100万吨/年合成氨、160万吨/年尿素项目。

  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2016年4月15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减少投资损失,决定暂停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内蒙古化工项目,寻求新的项目进行论证,使用募集资金获得良好的使用效果,以保证广大股东的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停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告》(2016-010)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贷款利率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3,050万元。

  3、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相关承诺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专项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进行超过目前预期,或因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度。并承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归还。因此,我们同意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符合其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华锦股份内部制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华锦股份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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