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4-16 来源: 作者:

  (上接B196版)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浙江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浙江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五)公司名称:江西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建筑科技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4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9001-83室(璜溪大道19号);

  3、法定代表人:刘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建筑科技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该公司系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江西建筑科技公司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江西建筑科技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六)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方雨虹”);

  1、成立时间:2020年8月18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精进路5号综合楼213室;

  3、法定代表人:胡国雄;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砂浆;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防水材料、防水涂料销售(成品油、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开发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建材科技公司持有广东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广东建材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96,355,719.47元,负债总额97,293,542.6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99,062,176.8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937,823.15元,净利润-937,823.15元。广东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广东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七)公司名称:天鼎丰聚丙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鼎丰聚丙烯”);

  1、成立时间:2015年5月28日;

  2、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18号;

  3、法定代表人:孙丰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高强粗旦聚丙烯纺粘针刺无纺布研发、生产、深加工、销售、贸易及服务,以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鼎丰控股持有天鼎丰聚丙烯100%的股权,为天鼎丰控股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鼎丰聚丙烯资产总额162,873,479.12元,负债总额136,694,943.5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6,178,535.54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6,161,457.30元,利润总额4,419,622.48元,净利润4,419,622.48元。天鼎丰聚丙烯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天鼎丰聚丙烯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八)公司名称: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天鼎丰”);

  1、成立时间:2020年9月20日;

  2、注册地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洞庭生物科技园农垦大道688号;

  3、法定代表人:刘京京;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深加工、销售、贸易及服务;非织造布相关原材料、土工布、排水板、土工合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贸易及服务;以上相关产品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鼎丰控股持有常德天鼎丰100%的股权,为天鼎丰控股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常德天鼎丰资产总额118,035,184.34元,负债总额119,280,976.9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245,792.62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248,935.47元,净利润-1,245,792.62元。常德天鼎丰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常德天鼎丰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九)公司名称:江苏青耕保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青耕保温”);

  1、成立时间:2019年1月2日;

  2、注册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光明路505号建滔广场B座29楼2901室;

  3、法定代表人:熊少波;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保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筑保温材料、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建筑成套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青耕保温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青耕保温资产总额153,163,207.59元,负债总额159,624,034.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6,460,826.41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6,460,006.41元,净利润-6,460,006.41元。江苏青耕保温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江苏青耕保温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公司名称:卧牛山建筑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牛山节能”);

  1、成立时间:2012年8月30日;

  2、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

  3、法定代表人:刘斌;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保温材料、砂浆材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涂料、密封粘结材料、橡胶制品、密封制品、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幕墙工程设计、安装、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防腐保温施工、防水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科技节能材料研发;建筑节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能源管理;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设备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IT技术服务;低能耗电气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再生能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青耕保温持有卧牛山节能100%的股权,为江苏青耕保温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卧牛山节能资产总额832,523,962.29元,负债总额781,880,048.3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0,643,913.9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17,777,409.05元,利润总额-21,774,654.42元,净利润-18,241,328.65元。卧牛山节能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7级。

  8、卧牛山节能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一)公司名称:广州孚达保温隔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孚达”);

  1、成立时间:2006年10月17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塘村石壁岗100号101;

  3、法定代表人:周长琳;

  4、注册资本:1,428.5714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泡沫塑料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生产砂浆;橡胶制品批发;建筑模板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塑料粒料制造;技术进出口;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塑料制品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青耕保温持有广州孚达65%的股权,股东周长琳持有其21%的股权,股东田松持有其14%的股权,为江苏青耕保温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孚达资产总额329,479,213.93元,负债总额199,748,053.6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29,731,160.24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3,676,314.57元,利润总额12,208,950.47元,净利润10,625,079.41元。广州孚达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9级。

  8、广州孚达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二)公司名称:东方雨虹建材(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建材(广东)”);

  1、成立时间:2019年3月18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丰泽西路华梦街四号4#801房(临时经营场所)(仅限办公);

  3、法定代表人:黄姣;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湿拌砂浆;销售普通砂浆;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涂料批发;涂料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方雨虹建材(广东)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方雨虹建材(广东)资产总额422,677,338.67元,负债总额306,293,907.1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16,383,431.5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29,593,299.93元,利润总额82,358,946.89元,净利润58,345,442.66元。东方雨虹建材(广东)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东方雨虹建材(广东)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额度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前述各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对前述各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前述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均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其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认为前述各下属公司具备偿付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87亿元的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反担保)。

  上述担保均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6,088.77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4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9,019.3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3%;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69.45万元, 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8%。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066,088.77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1.37%。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59,019.3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89%;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69.45万元, 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100亿元。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增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此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需为经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审核、征信情况良好的公司下游经销商。

  (一)公司名称:杭州昀朗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8月2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文路200号1幢1层1137室;

  3、法定代表人:李毓文;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李毓文持股比例为99.76%,股东李毓清持股比例为0.24%。杭州昀朗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昀朗资产总额35,318,383.12元、负债总额32,977,880.1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340,502.9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040,199.12元、利润总额942,970.18元、净利润895,821.6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昀朗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杭州昀朗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杭州质优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3月12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苋浦南路41号;

  3、法定代表人:陆萍;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除沙石)、防水材料、钢结构材料、金属制品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陆萍持股比例为90%,股东陆丁荣持股比例为10%。杭州质优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质优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688,723.61元、负债总额10,627,180.7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1,061,542.86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9,208,622.93元、利润总额4,529,667.63元、净利润4,181,103.0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质优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杭州质优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浙江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1月4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城博司铭座3幢16层1603室;

  3、法定代表人:李丽华;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服务: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设计、施工(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批发、零售:防水,防腐,保温材料。园林绿化服务,建筑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李丽华持股比例为65%,股东杨敬伟持股比例为20%,股东于扬持股比例为15%。浙江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06,355.18元、负债总额1,535,803.5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70,551.61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982,278.84元、利润总额71,150.84元、净利润71,150.8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浙江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名称: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文昌路245号B幢201室;

  3、法定代表人:李雪龙;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隔热、堵漏、环氧树脂耐磨地坪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凭资质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邓建峰持股比例为100%。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988,741.94元、负债总额10,386,251.9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602,489.9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808,147.21元、利润总额236,282.66元、净利润212,654.3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温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名称:绍兴迅鸿屋面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6月5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东路5号5幢4楼406室;

  3、法定代表人:王水洪;

  4、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设计、施工:屋面工程、防水保温工程、防腐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地坪工程、绿化工程;建筑修缮;建筑劳务分包;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隔热及隔音材料、环保材料、家具用品、装饰材料、五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针纺织品;工程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基金);会务服务;新型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材及建筑设备的租赁。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王水洪持股比例为60%,股东孙国梅持股比例为40%。绍兴迅鸿屋面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绍兴迅鸿屋面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471,852.97元、负债总额7,266,544.5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205,308.3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754,335.10元、利润总额163,347.58元、净利润163,347.5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绍兴迅鸿屋面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绍兴迅鸿屋面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公司名称: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君悦大厦B幢521室;

  3、法定代表人:刘敏;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预拌混凝土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材、五金产品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刘新军持股比例为70%,股东刘敏持股比例为30%。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资产总额14,594,258.67元、负债总额12,193,417.8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400,840.7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064,235.62元、利润总额529,893.94元、净利润499,733.3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浙江嘉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公司名称: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5月23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海川路136号1幢,2幢部分;

  3、法定代表人:贺来运;

  4、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贺来运持股比例为100%。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1,932,542.62元、负债总额166,444,741.6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65,487,800.9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0,239,787.66元、利润总额11,959,321.16元、净利润8,969,490.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公司名称:嘉兴俊凯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秦山路163号;

  3、法定代表人:吴俊;

  4、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粘土砖瓦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吴俊持股比例为100%。嘉兴俊凯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兴俊凯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473,137.75元、负债总额9,911,930.3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61,207.3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603,615.01元、利润总额96,899.68元、净利润92,054.7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嘉兴俊凯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嘉兴俊凯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公司名称: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3月14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衣锦人家13-20(13-20幢102);

  3、法定代表人:卞良松;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建筑防腐工程,建筑堵漏工程,建筑地坪工程,建筑保温工程,市政道路防水工程,地铁防水工程,水库防水工程,大坝防水工程,隧道防水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房屋修缮;建筑防水材料、防腐材料、堵漏材料、地坪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及技术咨询。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卞良松持股比例为80%,股东潘娅红持股比例为20%。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603,051.92元、负债总额23,207,642.8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395,409.0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9,868,422.05元、利润总额1,777,400.90元、净利润1,739,344.3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杭州尚明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公司名称: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同协路1279号西子智慧产业园15号楼506室;

  3、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服务:承接建筑防水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批发、零售:建筑防水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杨兆维持股比例为80%,股东张海燕持股比例为20%。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905,785.37元、负债总额12,920,551.1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4,985,234.2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9,931,914.65元、利润总额11,700,536.41元、净利润8,791,185.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

  8、杭州月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总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亿元。

  (三)担保期限: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经销商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对单一经销商的担保期限与其借款偿还义务同期。

  (四)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对申请贷款的下游经销商的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下游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要求下游经销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提供的反担保标的仅限于银行存单、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且必须与需担保的数额相对应;

  3、下游经销商需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向公司缴存预付款资金,确保贷款资金的专项用途;

  4、对于贷款的下游经销商,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为与其业务相关的下游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一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采取了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前述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东方雨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东方雨虹本次对外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6,088.77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4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9,019.3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3%;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69.45万元, 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8%。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196,088.77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84%。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89,019.3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3%;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7,069.45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八、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产品的投资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均属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投资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该等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的稳健的投资品种,如购买理财产品亦会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相关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现金管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相关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东方雨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7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租赁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7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7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将通过互联网就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5:00一17:00;

  二、 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文字交流;

  三、会议选定网站名称及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

  四、出席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财务总监徐玮女士、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s@yuhong.com.cn。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六、会务联络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2、联系电话:010-85762629;

  3、联系人:张蓓。

  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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