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4月16日(周五)下午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301,688,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13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254,775,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43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6人,代表股份46,912,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1,47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274,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1,47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274,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01,47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274,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1,47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274,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687,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486,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23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6,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030,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301,47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274,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2,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688,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48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成、赵小雷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