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201版)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31万元,主要是本期新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审计范围扩大,工作量增加。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讨论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职国际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
变更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
调整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基本情况说明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拟向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仁”)全体股东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及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完成无锡宏仁100%股权的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无锡宏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洋先生及其女儿Grace Tsu Han Wang控制的公司,合并前后无锡宏仁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收购无锡宏仁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2020 年度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损益、现金流量进行了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根据上述准则的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追溯调整情况
1、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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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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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追溯调整对合并现金流量表上年同期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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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因收购无锡宏仁以及会计政策变更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 2020 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2020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 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收购无锡宏仁以及会计政策变更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 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 2020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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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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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1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CRESCENT UNION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21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出席会议前凭上述资料于签到处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电话:020-82266156转4212、4211
4、联系传真:020-82266645
5、联系人:李俊妮 陈义华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其中董事林瑞荣、江胜宗、刘焕章、林仁宗、何贤波现场出席会议进行表决,董事林材波、李金发、何志儒、黄颖聪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关联董事刘焕章、林材波、李金发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权票6票,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管理机构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4,471,311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10,596,116股(拟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10,596,116股)即903,875,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7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709,110.76元(含税)。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股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胜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林仁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萧志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68亿元担保额度(含已发生累积担保金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第九次修订)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新增加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1311房。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公司章程修订(第九次修订)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说明的议案》。
公司因收购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会计政策变更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 2020 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说明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1]11740号),无锡宏仁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为74,106,400.81元,与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数8,600.00万元比较,完成率为86.17%。由于2020年第四季度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等影响,无锡宏仁2020年业绩承诺部分未实现。
业绩承诺主体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应向公司补偿7,947,087股股份,聚丰投资有限公司应向公司补偿2,649,029股股份,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关联董事林瑞荣、江胜宗、刘焕章、林材波、李金发、林仁宗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户、支付对价、股份回购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江胜宗先生,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东海大学化工系毕业,自2000年起先后担任公司生产部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林仁宗先生,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中原大学化工系毕业,自1998年起先后担任公司技术部高专、处长、副理、经理、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萧志仁先生,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美国德州大学企业管理硕士,2004年8月至2014年10月于宏仁企业集团财务部先后担任组长、副经理、经理职务,2014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公司环氧树脂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统计如下:
一、环氧树脂业务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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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氧树脂业务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环氧树脂业务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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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环氧树脂业务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75元(含税)。
(下转B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