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2 来源: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经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32,009,443.5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3,440,108.39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704,3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526,9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43%。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分子诊断领军企业,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在公共卫生安全和临床诊断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一站式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健康医疗事业做出贡献。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是国内感染性疾病分子诊断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已开发400余种产品,覆盖了绝大多数国家法定传染病,广泛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医学临床诊断、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领域,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84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6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项,另外共241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

  1、分子诊断试剂

  公司分子诊断试剂属于体外诊断试剂的范畴,被国内众多知名医院等机构认可和使用。公司分子诊断试剂的主要类别及具体产品举例如下:

  ■

  2、仪器设备

  公司推出了Autrax全自动核酸检测前处理系统、EX系列自动核酸提取仪,大幅降低了核酸提取操作的复杂性和对操作人员的专业要求,对分子诊断及试剂产品的应用起到了推广的作用。同时,公司还推出了便携式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Mic qPCR)、Autra Mic一体化核酸检测系统。上述设备的完善迭代能够有效地解决国内传统分子诊断技术操作复杂、耗时长、自动化程度低、应用局限等行业难点,拓宽了核酸检测应用的领域和空间,系列化的仪器设备也能更好的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公司主要仪器设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起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

  采购方面:公司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供货速度、经营规模等因素,严格按照制定的供应商筛选及考核机制、采购和验收标准执行,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生产方面:通过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结合公司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安排生产,同时,对产品根据预期销售量及重要程度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分别确定不同的安全库存量。

  销售方面:公司利用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由销售部门建立业务渠道和客户关系网络,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目信息,直接或通过经销商间接向下游医疗机构、第三方医学检验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客户销售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10月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 C27);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58)。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属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规定的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英文:In Vitro Diagnosis,即 IVD),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实验方法对人体样本(血液、体液、组织样本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疾病或机体功能等数据,进而辅助疾病的预防、检测、诊疗、预后以及健康管理的产品和服务。体外诊断是现代检验医学的重要载体,提供了大部分临床诊断的决策信息,日益成为人类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临床应用贯穿于筛查、初步诊断、治疗方案的选择、治疗监测、治愈的全过程。体外诊断按其原理或方法可分为分子诊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微生物诊断、血液诊断、POCT等多个细分领域,其中分子诊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是目前体外诊断主要的三大领域。

  随着现代检验医学及相关的生物、化学、芯片等科学技术的发展,体外诊断的产业化得以迅速推进,相关的检验技术也得到了飞速发展。近年来,体外诊断已经发展成为医疗健康市场最活跃、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逐渐形成了数百亿美元规模的大型产业,且应用范围还在逐步扩大,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2)行业发展态势

  中国体外诊断产业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较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加,体外诊断行业得以飞速发展。体外诊断作为新兴产业在中国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过50多年的发展,体外诊断行业在中国已经完成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蜕变。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19)》统计,2015年至2018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一直保持着18.00%左右的增速,截至2018年末,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已突破600亿元。

  分子诊断是体外诊断行业最重要、增长速度最快的细分领域之一。分子诊断在突发疫情防控、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的大背景下,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飞速发展。根据华夏基石《中国医疗器械上市公司发展白皮书-体外诊断篇(2019)》,全球分子诊断占体外诊断市场规模的比例从2000年的4%增长至2018年的10%,占比大幅提高。分子诊断在国内起步较晚,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但增速迅猛,其凭借早识别、灵敏度高、特异性强等特点在传染病、遗传病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中,分子诊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未来在消费升级、技术进步、分级诊疗等政策推动下,分子诊断的需求将进一步释放,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3)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行业汇集了生物、医学、机械、光学、电子(微电子)、计算机、工程学、工业设计与制造等相关专业技术,技术门槛高。新技术的不断运用和更新,客观上也缩短了行业技术的更新周期,对企业技术的积累以及人员的专业要求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包括妇科类(以HPV类产品为主)、呼吸道类、肝炎、肠道及生殖道感染类、核酸提取类等分子诊断试剂和 Autrax、EX系列自动核酸提取仪和 Mic qPCR等仪器设备。公司是国内感染性疾病分子诊断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已开发400余种产品,覆盖了绝大多数国家法定传染病,产品广泛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医学临床诊断、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领域,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84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6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项,另外共241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

  (1)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领域

  公司依托智能高效的研发平台和数据资源,建立了全流程应急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可以实现技术成果的快速转化。公司在数次重大疫情爆发之际,持续发出“中国声音”,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领域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疫情防控方面一直走在研发前沿:

  2020年,公司作为首批获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注册证的企业快速量产。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获得欧盟CE认证和多个国际认证,并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EUL),试剂盒保障国内疫情防控的同时销往国外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疫情的防控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8年,公司研制的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 WHO认可,并批准纳入紧急使用评估和清单(EUAL),公司系中国唯一入选企业;

  2014年,非洲埃博拉病毒爆发流行之际,公司研制的核酸检测试剂第一时间获得欧盟CE认证,并跟随中国援非医疗队在非洲协助“抗埃”;次年,公司的埃博拉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列入WHO官方采购名录,系亚太地区唯一入选企业;

  2013年,公司研制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核酸检测试剂获得CFDA批准,成为首批商品化核酸检测试剂,率先批准上市;

  2008年,手足口病疫情爆发,公司在国内首先研发出荧光定量核酸检测试剂。

  (2)新冠病毒领域

  2020年初,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依托成熟的研发平台,在第一时间研制成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1月26日,公司成为国内首批获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证的企业且取得了第一张注册证书,并快速量产,为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治工作做出贡献。2月26日,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成为国内较早获得欧盟CE认证的产品。3月22日,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成为国内首批获得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TGA)认证的核酸检测产品。5月22日,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EUL),可为WHO成员国和各意向采购方提供采购依据。目前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和仪器设备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疫情的防控提供了重要保障。

  (3)HPV领域

  宫颈癌是目前唯一一种病因明确的恶性肿瘤,即高危HPV亚型持续性感染所致。宫颈癌前病变是个相对较长时间的过程,使得干预和治疗成为可能,关键在于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通过 HPV病毒分型检测,可以全面综合的评估HPV病毒的感染状态,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

  公司的HPV产品已经获得 CFDA/NMPA、欧盟CE认证,通过了VALGENT-4、AML等权威项目或机构的产品性能评估,并参与了WHO的国际参考品协作标定。公司进入 HPV 检测领域的时间较早,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在HPV领域有多款核酸检测试剂产品,包括了HPV15型、HPV2+12型、HPV16&18型,基于多重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在方法学上优于传统的PCR杂交法,简化了客户操作,可以降低污染风险和假阳性结果。

  公司 HPV 领域的终端客户优质且权威,主要应用在临床诊断领域,主要终端客户有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中山医院、上海华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上海新华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妇产医院等。

  (4)呼吸道领域

  呼吸道感染是指致病微生物侵入呼吸道并进行繁殖导致的疾病。根据其部位分为上呼吸道感染和下呼吸道感染。前者包括鼻炎、咽炎和喉炎;后者包括气管炎、支气管炎和肺炎。国家《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版》推荐使用实时PCR核酸检测技术进行病原学检查,因其特异性和敏感性最好,且能区分病毒类型和亚型。

  公司在呼吸道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形成了新冠病毒、甲型H1N1病毒、人感染H7N9病毒、甲、乙型流感病毒联合测定、肺炎支原体及肺炎衣原体联合测定、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核酸检测试剂。目前取得相关三类注册证书10项,为同行业公司中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

  (5)核酸提取试剂领域

  公司核酸提取试剂结合纳米磁珠制备技术,开发了能兼容DNA和RNA吸附的磁珠,满足了在同一样本中同时提取不同类型核酸病原体的需求。纳米磁珠制备技术注重源头创新,是一种应用于核酸提取的专项技术,其中纳米磁珠是分子诊断在提取环节所应用的核心原材料。目前磁珠制备技术大多被欧美厂商所掌控,国内能自主生产磁珠的企业较少,同行业公司使用的磁珠多以外购为主,但公司自主研发了核酸提取过程中所需的核心原料纳米磁珠。

  公司的磁珠制备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备适应各种病原体核酸提取的性能最佳的纳米磁珠方面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如“制备单分散有机/无机复合纳米微球的聚合方法”、“高磁含量单分散亲水性磁性复合微球的制备方法”及“具有快速磁场响应性的功能高分子复合微球的制备方法”等。公司可以针对不同样本类型以及不同病原体开发不同的磁珠,打破了欧美厂商的垄断,实现进口替代。公司磁珠除了满足自身生产研发外,还出口至德国、俄罗斯、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

  (6)仪器设备

  公司结合纳米磁珠制备技术,开发了多款核酸提取、检测仪器,如Autrax 全自动核酸检测前处理系统、EX 系列自动核酸提取仪、便携式实时荧光定量 PCR分析仪(Mic qPCR)、Autra Mic 一体化核酸检测系统等。上述设备能够有效地解决国内传统分子诊断技术操作复杂、耗时长、自动化程度低、应用局限等行业难点,实现仪器设备的产业化,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装机单位主要包括有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华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1)新技术

  分子诊断的技术方向目前主要聚焦于简便化、高精化、自动化、系统化、移动化。多重 PCR、NGS、熔解曲线、分子诊断 POCT、快速提取、单分子测序及检测、CRISPR 等技术是研究与应用的主要方向。

  2)新产业

  体外诊断上游层面,很多公司积极布局分子诊断原料行业,尽力降低对外部的依赖;同时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解决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稳定供应的问题;中游层面,引入精细化管理,强化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下游层面,适应国家医疗政策,积极布局销售端。

  3)新业态和新模式

  一是强强联手。体外诊断生产制造公司积极与国际巨头或者与研发、流通领域强强联手,积极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协同发展;二是基于已有的产品线和全球市场基础,布局全球分子诊断市场开拓;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机遇,推进网上医院建设,同时积极布局家用体外诊断市场。

  (2)未来发展趋势

  由于整体市场规模和人均医疗卫生支出距成熟市场仍然存在差距,未来在经济发展、医疗体制改革、人口老龄化及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分子诊断市场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受益于突发疫情防控、精准医疗发展和分子诊断本身技术手段的不断升级,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分子诊断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分子诊断将在不断的发展中向流水线、POCT化发展。

  1)短期内PCR仍将是分子诊断主流技术

  PCR诊断技术相对于其他技术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好、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等优势,是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临床分子诊断的主流技术。根据基业常青《临床需求推动PCR诊断放量,预计2021年市场规模达53.4亿元》,截至2017年12月,PCR在美国FDA批准的临床分子诊断产品细分领域中占据了一半的比例。

  就国内市场而言,PCR诊断市场占分子诊断市场规模的比例达到40%以上,2017年PCR在分子诊断市场规模达到32.67亿元,根据对感染性疾病、血筛、肿瘤伴随诊断需求市场的预计,到2021年,国内 PCR 规模将达到53.4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13.07%。

  2)分子POCT一一便捷化大势所趋

  在精准医疗背景下,以个性化为核心的精准诊断对分子POCT的发展应用带来了新的驱动力。分子 POCT 产品具有使用方便、空间小、高效以及准确度高等多项优势,对于疾病预防、确定病因、预后效果、提高治疗有效性和减少医疗成本有重大意义,能满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需要。目前分子POCT整体市场规模不大,但发展很快,医院临床科室渗透率还较低,尤其是在基层及个人用检验设备不多,未来随着老龄化带来的慢性病高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纳入医保和分级诊断等政策的支持,分子POCT市场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2020年5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科协、科技界委员联组会时,鼓励科学家们要尽快研发出无需实验室环境、检测时间更短、手段更便捷、准确率更高、更安全的核酸检测迭代技术。

  分子POCT产品未来将向着自动化、系统化方向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其在分子诊断领域的应用范围。

  3)新冠疫情推动分子诊断行业发展

  首先,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了基层医疗分子诊断行业的发展。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疑似感染者的不断增加使得临床面临检测资源有限、检测能力不足、检测成本高昂的艰难境地。2020年8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到2020年9月底前,实现辖区内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县域内至少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采样盒检测能力。到2020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完成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作用,合理布局分区域机动核酸检测力量,形成快速反应的调集机制,具备在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人群核酸检测的能力。

  其次,新冠肺炎疫情提高了分子诊断在医生和大众内心的认知,进行了一次核酸检测的“全民科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强调了确诊必须有核酸检测的病原学证据,这将使得分子诊断在临床上得到进一步普及和认可,同时增加了大众对分子诊断的认识,提升了大众对分子诊断的支付意愿,促进了分子诊断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最后,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分子诊断向一体化、小型化、自动化、高速化、简易化(“五化”)方向发展。由于疑似感染者不断处于流动过程中,为提高防疫效率,分子诊断方法在提高准确率、通量的同时,努力朝着“五化”方向发展,未来分子诊断的应用场景将大幅增加。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214.19万元,同比增长69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200.94万元,同比增长1,708.96%。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参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附注五、44”之“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0家,注销和转让0家,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诚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1)Chunlab, Inc.: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2019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邵明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13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玲,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无;复核上市公司12家;复核挂牌公司4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 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且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32,009,443.5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3,440,108.39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704,3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526,9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43%。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了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制定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邵俊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管理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坚持技术创新集中产品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增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同时,董事会认真对管理层进行指导和监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704,3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526,9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43%。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Chunlab, Inc.: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b) 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邵俊斌先生及倪卫琴女士回避表决。

  c)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d)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邵俊斌先生及倪卫琴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之江生物”)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060.00万元,关联董事邵俊斌先生及倪卫琴女士对部分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为与2020年度同类业务比较。

  (三)前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ChunLab,Inc.

  ■

  2、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3、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服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等,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管理,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之江生物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之江生物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一楼大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联系电话:021-34680598

  传真:021-34635507

  联系人:倪卫琴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17 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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