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6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1-09-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1)皖0109民初2852号)等相关诉讼材料,获悉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起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2021年5月10日,公司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管辖权异议申请》;2021年5月26日,公司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皖0191民初2852号),裁定本案移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5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2021年6月7日,公司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西藏景源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6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2021年7月29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9日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1)皖01民辖终302号)本案由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7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6)。

  2021年9月6日,公司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3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1)皖0191民初2852号),判决驳回西藏景源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9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60).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西藏景源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2021)皖0109民初285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3、上诉事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皖0109民初2852号《民事判决书》,认为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律依据,遂提起上诉。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本版导读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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