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厂土地收储补充协议完成签署暨进展公告

2021-09-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广州厂土地收储的议案》(详情请见2020年11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公司广州厂土地收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0-075号公告)。

  2020年12月9日,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与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0-076号公告)。

  2020年12 月18 日,公司收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支付的本次土地补偿款240,868,487.5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零捌拾陆万捌仟肆佰捌拾柒元伍角),该笔款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4.3.1条所约定的第一笔补偿款,占该协议约定补偿款总金额的40%,即602,171,218.75元×40%= 240,868,487.5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0-077号公告)。

  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广州厂土地收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8月5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1-050号公告)。

  二、土地收储进展情况

  2021年9月24日,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与公司完成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穗开土发储合同〔2021〕717号(征122号)〉(补充协议内容可见公司2021年8月5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1-050号公告)。

  三、风险提示

  土地收储补偿款的支付为分期支付,且约定了支付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约定时间内不满足支付的可能,存在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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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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