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09-2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38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董事夏仲昊先生、侯海兴先生、王小潼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6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仲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尹琪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薛晓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退休原因,薛晓芳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其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薛晓芳女士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薛晓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薛晓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尹琪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并购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拓展融资渠道,合理利用和发挥公司并购项目股权价值,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作为借款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拟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3.9亿元的并购委托贷款,用于支付公司收购天保创源100%股权部分股权转让款,贷款期限为2年,实际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

  天保创源拟以其持有的云栖苑住宅项目部分在建工程(及其分摊土地)及拢翠广场可售商业在建工程(及其分摊土地),滨海开元拟以其持有的天禧轩住宅项目部分商品房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以持有的天保创源100%股权为本次并购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办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相关工作。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尹琪女士简历

  尹琪,女,汉族,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1年1月历任天津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历任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党组)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副主任、主任;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局长;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任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任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党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2021年4月至今任天津天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尹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3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关于选举尹琪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2021年9月30日(星期三、星期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侯丽敏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5,投票简称:天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决定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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