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1-06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15至2021年9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 交易方案概况

  2.2 实施主体

  2.3 交易对方

  2.4 标的资产

  2.5 交易价格

  2.6 对价支付方式

  2.7 标的资产交割

  2.8 过渡期安排

  2.9 过渡期损益

  2.10 业绩承诺及补偿

  2.11 超额业绩奖励

  2.12 应收账款回收

  2.13 运营资金提供

  2.14 未分配利润处理

  2.15 剩余股权收购

  2.16 股权质押担保

  2.17 连带责任担保

  2.18 违约责任

  2.19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0、《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审阅、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12、《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议案3、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1至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

  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9月24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15至2021年9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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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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