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2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1-047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时金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何时金、任海亮回避表决。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1年9月18日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鉴于该存续期展期的安排有利于持续并进一步发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功能,有利于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予以同意展期。

  《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1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1-048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6月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31日和2019年6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1年12月4日届满,2021年9月18日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并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以及存续期展期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东阳市博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驰投资”)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票合计61,72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3.76%,成交均价为6.45元/股,并自愿承诺自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锁定12个月。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博驰投资股票54,491,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7,232,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提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0年12月4日到期,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4日)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授权或根据持有人的申请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本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

  截止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1,558,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全体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1年12月4日届满,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1年9月18日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鉴于该存续期展期的安排有利于持续并进一步发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功能,有利于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予以同意展期。

  三、展期前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主要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予以展期,现就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前后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2、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合计持股61,72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部分持有人已在自愿锁定12个月到期后申请全部或部分退出。截止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1,558,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3、除部分持有人已申请全部或部分退出情况外,本次展期前后的其他持有人及其所持份额保持不变。

  原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所持份额:

  ■

  截至本公告日,剩余参加对象及所持股份:

  ■

  4、公司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5、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6、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定12个月锁定期已届满。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期限届满前仍未减持完毕所持公司股票,则在存续期展期期限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7、本次展期不涉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8、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表决权行使机制,以及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及其职责不变,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一致。

  9、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股东权益及相关安排与展期前一致。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授权持有人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大会出席、提案、表决等事项。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享有扣除支付员工持股计划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后的公司分红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权益。

  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资金解决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

  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10、公司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11、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不变,与此前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一致。

  12、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损益分配方法不变,与此前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一致。

  13、本次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不变,与此前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一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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