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21-11-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郭虎等7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27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评估和审计报告有效期截止日均为2021年10月31日。为确保数据有效性,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加期审计及评估并对相应资料进行更新。预计全部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相应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在2021年11月17日前完成。2021年11月10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本次重组审查。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969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查申请。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等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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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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