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2-06-0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根据本次配股的最新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进一步明确,现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并根据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本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

  具体预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5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77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依法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本公司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本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述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资料。

  本公司本次A股配股和H股配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本版导读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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