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 华 都 公告编号:2020-070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倪国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石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石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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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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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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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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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00%,主因新增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8.51%,主因收回应收款。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92.21%,主因门店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续签预付投标保证金及采购商品预付款增加。
4、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1.27%,系本期归还部分贷款。
5、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35.37%,主因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6、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100%,系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调整。
7、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100%,系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调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9.97%,系支付计提的奖金。
9、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0.22%,系本期缴纳上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46.62%,主因本期收到员工持股计划款。
11、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0.53%,主因营销推广费计提增加。
12、预计负债:较期初减少73.52%,主因收到退货。
(二)利润表
1、管理费用:同比下降56.20%,主因去年门店调整处置。
2、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4.37%,主因贷款利息减少、银行手续费下降。
3、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00%,系去年子公司处置损失。
4、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99.75%,主因去年门店调整固定资产处置。
5、其他收益:同比增加329.87%,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6、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21.14%,主因应收款本期收回,冲回减值损失。
7、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61.93%,主因去年门店调整处置。
8、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8.46%,主因去年门店调整处置。
9、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63.10%,主因去年转回亏损子公司已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现金流量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2.90%,主因收回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下降42.78%,主因本期采购商品增加,增加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减少、企业所得税费缴纳减少。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100%,系去年处置子公司。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下降90.29%,主因去年门店调整处置。
5、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下降100%,系去年处置子公司。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41.58%,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装修支出减少。
7、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100%,系去年购买理财产品。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38.33%,系本期借款减少。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0%,主因本期收到员工持股计划款。
10、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99.55%,主因去年同期回购股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追加担保,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7亿元。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1日为全资孙公司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藏久实致和营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分别为人民币1亿元、0.5亿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57)、《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61)、《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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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并于2019年7月19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报告书的公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2020年1月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7,300,003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684,563,880股的2.53%,最高成交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8,525.72万元(含交易费用)。截至2020年1月2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国涛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