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177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公司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须对《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3.00 《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4.00 《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提案3.00、4.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00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2.00-4.00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0年8月18日、2020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0年11月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执
截至2020年11月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1.00-4.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10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
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润能源”)、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远储能基金”)三方签署《投资协议书》,将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及对应的陆润能源拥有的海丰储能调频电站资产以人民币10,498.9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及对应的陆润能源拥有的海丰储能调频电站资产未交割,公司未收到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何款项,《投资协议书》未实际履行。鉴于双方经营计划有所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就《投资协议书》签订《终止协议》。
鉴于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公司与相关合作方于2018年10月发起设立,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0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明浪路3号7层707室B10
经营范围:投资新能源微电网、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业务、综合能源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2、股权结构:三峡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2222%股权;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2222%股权;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66.5556%股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睿远储能基金总资产2,011,497.21元,总负债27,563.93元,净资产1,983,933.28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316,066.72元,净利润-316,066.72元。(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睿远储能基金总资产2,011,366.78元,总负债23,252.05元,净资产1,988,114.73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2,680.43元,净利润2,680.43元。(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睿远储能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鄢爱华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宝深路科陆大厦17F
经营范围:储能设备、储能系统的研发以及销售,节能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储能技术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电气和设备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安装;电力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智能化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维修;电力设备销售、租赁、维修。
2、股权结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陆润能源总资产97,567,652.59元,总负债69,513,006.23元,净资产28,054,646.36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685,394.16元,营业利润-1,947,783.66元,净利润-1,944,033.66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陆润能源总资产133,911,950.01元,总负债83,248,233.66元,净资产50,663,716.35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8,666,432.58元,营业利润29,510,725.44元,净利润22,609,069.99元。(未经审计)
四、《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和丙方于2019年5月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简称“原协议”),约定了由甲方作为投资人收购丙方99.99%股权及丙方拥有的海丰储能调频电站资产相关事宜(简称“本次投资”)。各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各方决定终止本次投资,并同意按照本终止协议的条款终止原协议及相关权利义务。现各方同意以下条款:
1、各方一致同意,原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原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即终止。
2、各方确认,原协议尚未得到各方实际履行,各方在原协议项下亦不存在任一方应向其他方提供补偿或赔偿之情形。自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在原协议项下债权债务即已结清,各方就原协议项下本次投资事宜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或未了结事项。
3、本终止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终止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协议书》未实际履行,本次终止股权转让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睿远储能基金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仪器”)、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工业”)拟分别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高新投集团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高新投集团将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精密仪器、智慧工业发放委托贷款,精密仪器、智慧工业的融资额度均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5,210.5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由物业租赁。
(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月29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2,114,298.4272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高新投集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借款人: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
4、委贷额度:精密仪器、智慧工业融资均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
5、委托借款期限:精密仪器、智慧工业借款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6、担保方式: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及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融资方案以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与高新投集团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此次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符合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子公司业务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09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道海先生、马剑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分别授权委托董事蔡赟东先生、饶陆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95)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0年10月)》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详见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09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95)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