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8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1-08-28 来源: 作者: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首创投资”)于2021年4月30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170,15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收到首创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首创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累计5,812,025股,占总股本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首创投资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变动与上表“占总股本比例”合计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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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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