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0-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1一052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 至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影路508号西影大厦7层)。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文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4,479,99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2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69,341,79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2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16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138,19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共17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180,797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0400%。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522,4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339%;反对42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60%;弃权2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52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39%;反对4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60%;弃权2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01%。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形式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173,680,9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1%;反对42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9%;弃权3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38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519%;反对4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60%;弃权3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021%。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形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鑫涛律师、李若水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1一053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靳文平先生主持。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8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858,38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次董事会同意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1一054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8号)核准,同意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858,38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该专用账户仅限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账户信息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其他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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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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