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14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然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扩建总部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9亿元建设“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用于开展公司主要技术和产品的基础研究;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署《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改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合肥视源领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合肥视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视研”)作为“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视源领行变更为合肥视源领行和合肥视研,同意合肥视源领行使用“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缴此前其已认缴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802.80万元,由合肥视研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等募集资金。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

  【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15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

  【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0月15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乙方”)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扩建总部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9亿元建设“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以下称“项目”),用于开展公司主要技术和产品的基础研究,通过进一步扩建总部研发中心,以期巩固和提升公司总部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产品创新实力;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以下称“甲方”)签署《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称“本协议”)。同日,公司与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署了本协议。

  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名称: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三楼

  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甲方: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乙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扩建总部,用于开展公司主要技术和产品的基础研究。

  (三)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9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5.4亿元人民币。

  (四)项目投资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54.97万元。

  (五)项目用地:广州科学城范围内面积约2.81万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以国土部门的出让文件和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为准)。

  (六)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投资该项目,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或将已有项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内,负责该项目的具体运作。甲方将为乙方完成该项目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提供便利。

  2、甲方承诺若乙方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有关优惠政策和产业促进扶持政策的要求,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扶持。

  3、乙方承诺在土地交付后三个月内报送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两年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大型项目根据建设施工周期与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可以在协议中适当延长主体建筑竣工时间)。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旨在满足公司总部研发中心建设及运营管理配套服务的需要,加大公司在前沿技术、通用型基础技术的研究投入,加强对科技人才、运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为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研发提供支撑,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能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用地需要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等均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3、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如能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产品创新实力,对公司中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合肥视源领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合肥视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视研”)作为“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视源领行变更为合肥视源领行和合肥视研,同意合肥视源领行使用“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缴此前其已认缴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802.80万元,由合肥视研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等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上述议案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1号文《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941,830,400.00元,期限6年,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15,740,745.25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926,089,654.75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7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为理顺公司管理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增加合肥视研作为“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视源领行变更为合肥视源领行和合肥视研,具体情况如下:

  ■

  新增的实施主体合肥视研为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合肥视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LL8DL1R

  3、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

  4、法定代表人:王洋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6621号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合肥视研为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尚未实缴完毕,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合肥视源领行将使用“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缴此前其已认缴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802.80万元。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前后,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以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802.80万元向合肥视研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该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变动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肥视研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监督合肥视源领行与合肥视研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合肥视源领行的全资子公司合肥视研作为“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视源领行变更为合肥视源领行和合肥视研,同意合肥视源领行使用“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缴此前其已认缴合肥视研的注册资本802.80万元,由合肥视研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等募集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经审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合以上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实施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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